**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合自然资挂告字[2026]5号
****政府批准,我局授****交易中心以网上公开挂牌方式出让1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3.土地面积:617.33平方米(0.926亩)
4.土地出让用途: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6.规划指标及控制要求:30%≤建筑密度≤65%,0.6≤容积率≤2.5,建筑限高≤24米,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大于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严禁在项目用地范围内建设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建筑退让及间距按国家相关规范规定执行。
7.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18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8万元。每次竞价加价幅度为人民币2000元。该地块与地上建筑物一起挂牌出让,地上建筑物价格为30.8万元,地上建筑物由竞得人自行处置。竞得人除缴交地价款外,****财政局缴交建筑物价款30.8万元。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一)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外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二)竞买申请人在我县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期土地使用权竞买:
1.存在欠缴我县土地出让价款及违反出让合同约定的单位及个人;
2.因企业或个人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凡符合上述竞买资格、办理数字证书、通过资格预审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均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三、资格审核
本期挂牌出让活动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在报名期间,竞买申请人凭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将竞买申请材料扫描件(详见出让文件)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待竞买申请材料通过资格预审后,竞买申请人即可交纳竞买保证金获得网上竞买报价资格;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系统将退回竞买申请并提示原因,竞买申请人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并根据系统提示修改完善竞买申请材料后重新提交。
四、本期挂牌出让地块采用网上挂牌方式出让。采用增价方式,在不低于底价情况下,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
本次网上交易平台为**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bhggzy,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系统”)。竞买申请人须在申请竞买前办理数字证书,作为登录交易平台系统的身份凭证。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在****网站http://www.****.cn/bmdh/xzfgzbm/hpxzrzyj/ywgl/zrzysc/crgg/(****门户网站)或**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bhggzy/自行下载。
(一)竞买申请人须在2026年6月10日17时00分前凭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系统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
(二)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2026年6月10日17****银行转账方式汇入竞买保证金账户,以实际到账为有效)。标书代写
(三)凡报名成功按时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取得网上交易系统颁发的竞买资格确认书的竞买申请人可在2026年6月2日00时00分至2026年6月12日10时00分进行网上挂牌报价。
注:本期地块在2026年6月12日的挂牌截止时间以交易平台系统提示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七、成交价款缴纳期限:成交价款在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下的,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交清;成交价款在3000万元以上、6000万元(含6000万元)以下的,自地块成交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并在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的50%;成交价款在6000万元以上、1亿元(含1亿元)以下的,自地块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并在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的50%;成交价款在1亿元以上的,自地块成交之日起9个月内缴清,并在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的50%。
八、数字证书(CA证书)的办理:
(二)线下办理地点:****洋**小区综合楼二单元803****中心后面),联系电话:138****0142
九、交易平台系统操作流程详见《**壮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系统V2.0版本操作手册》《权益类交易操作手册》。申请人可登录交易平台系统自行下载。
十、公告查询方式:
(一)http://www.****.cn/bmdh/xzfgzbm/hpxzrzyj/ywgl/zrzysc/crgg/(****门户网站)
(二)http://www.****.com/(中国土地市场网)
(三)**县土地有形市场:HPDCJY(微信公众号)
(四)http://ggzy.****.cn/bhggzy/(**公共**交易平台(**●**))
十一、注意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宗地以现状出让。竞买人提出了竞买申请,则视为对该宗地块现状及挂牌出让文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二****公司(或自然人),摘牌后鼓励登记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经营主体进行开发运营,其住所或经营场所在**县行政区域内。
(三)竞得人须交清全部土地价款和地上建筑物价款后才能签订交地确认书。
(四)耕地占用税由县****服务中心缴纳,印花税、契税成交后由竞得人按规定另行缴纳。
(五)挂牌出让服务费由竞得人单方承担且必须于成交之日起3日内缴清。
(六)竞得人在出让期限内,需要改变该宗土地用途的,由出让人有偿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
(七)办理相关证件所需的一切费用由竞得人另行支付。
(八)竞得人竞得地块后,严格按照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规划条件进行开工建设。
十二、联系方式与竞买保证金账户:
联系地址:**县廉州镇廉州南路169****办公室
联系人:何女士、邓女士
联系电话:(0779)****961
开户单位:****交易中心
开户行及账号如下:
(一)开户行:****银行****公司**县支行
账 号:207********011022
(二)开户行:****银行****公司****营业部
账 号:450********050503087
(三)开户行:******联社
账 号:86061********44739
(四)开户行:****公司**支行
账 号:624****04225
(五)开户行:****银行****公司**县支行
账 号:100********0010001
(六)开户行:****银行****公司**县支行
账 号: 210********00082497
(七)开户行:****公司****支行
账 号:660********6700012
(八)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
账 号:805********0001
十三、****对本公告有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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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