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冼石庆户向我局提出个人自建房项目总平面布置图调整的申请,我局依法依规组织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区****社区四新居民组(**东路司马巷37号)。
二、具体调整内容
(一)该户拟建房屋用地红线范围已进行局部调整,其用地面积仍为100平方米,并已取得相关用地审批手续。
(二)该户拟建房屋占地面积为97.32平方米,建设层数为主体二层、第三层(南面)局部建筑,房屋总建筑面积不超过284平方米,建筑总高度不超过11.2米。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三、公示时间
2026年5月13日至2026年5月21日。
四、公示地点
(一)****公告栏(**市**区庆远镇**大道8-1号)
(二)****官方网站(http://zrzyj.****.cn/)。
(三)项目所在地。
该房屋总平面布置图调整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书面意见(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与该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提交至我局(地址:**市**区庆远镇**大道8-1号****,电子邮箱:ghhxxzx****819@hechi.****.cn,邮编:546300,联系电话:0778-****525)。如反应的书面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冼石庆户个人自建房项目总平面布置图调整前后对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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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