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水利局关于认定国能石角热电项目按实际排水量计征污水处理费的公示

审批
广东-清远-清城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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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国能石角热电项目按实际排水量计征污水处理费的公示
2026-05-13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建设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号)及《****建设厅****财政厅****委员会关于印发〈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建规范〔2024〕2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经我局审核资料、现场核验及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国能石角热电项目符合按实际排水量计征污水处理费的条件。

现认定该项目自2026年6月1日起按实际排水量(外供蒸汽量和总排口水量总和)计征污水处理费,暂定期限为三年。若国家、省、市出台相关新政策,则按照新规定执行。

公示时间:2026年5月14日至2026年5月20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我局反映该项目有关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印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不得捏造、歪曲事实。

联系电话:0763-****391

地址:**市**区鹿鸣路八号之九****

邮编:51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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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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