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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建设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号)及《****建设厅****财政厅****委员会关于印发〈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建规范〔2024〕2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经我局审核资料、现场核验及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国能石角热电项目符合按实际排水量计征污水处理费的条件。
现认定该项目自2026年6月1日起按实际排水量(外供蒸汽量和总排口水量总和)计征污水处理费,暂定期限为三年。若国家、省、市出台相关新政策,则按照新规定执行。
公示时间:2026年5月14日至2026年5月20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我局反映该项目有关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印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不得捏造、歪曲事实。
联系电话:0763-****391
地址:**市**区鹿鸣路八号之九****
邮编:51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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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