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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西巴海螺4MW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含零星土建)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现答疑如下:
问题:我单位在参与西巴海螺4MW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含零星土建)投标过程中,针对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资格条件”第(3)条及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关于企业业绩的要求,特提出如下疑问:标书代写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1年1月1日起(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今,单项合同金额762万元及以上的水泥工业或水泥工业配套类似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业绩”。鉴于本项目为工业余热发电类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与燃气发电、垃圾发电等同类工业发电项目在核心技术工艺、设备安装标准、施工组织管理要求上具有高度一致性,且我单位具备丰富的同类发电项目机电安装业绩。为充分体现我单位的施工能力与经验,请问:我单位提供的2021年1月1日起至今,单项合同金额762万元及以上的燃气发电或垃圾发电项目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业绩,是否可被认定为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
回复:满足类似业绩要求。
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次答疑内容作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请各潜在投标单位知悉。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