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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商务局按照《中华人民**国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要求,对**市2025年底前经批准取得从事拍卖业务许可、纳入统计管理的42家企业进行年度核查,现将核查情况予以公示。
经核查,42家纳入年度核查范围的拍卖企业中,23家企业符合拍卖企业年度核查要求,列为合格企业(附件1);8家企业未按照要求报送年度核查材料,列为不合格企业(附件2);11家企业已在市场监管部门注销或被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连续两年核查结果不合格,列为建议注销经营许可企业(附件3)。
公示期自2025年5月13日-5月19日止(共7天)。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以****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单位:****商务局市场流通科
地 址:**市**区江滨西路18号
电 话:0758-****885
附件:1.2025年度**市拍卖企业年度核查合格企业名单(23家)
2.2025年度**市拍卖企业年度核查不合格企业名单(8家)
3.2025年度**市拍卖企业年度核查建议注销经营许可企业名单(1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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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