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基于学工系统的线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服务采购”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发布征求意见公示公告,该项目相关信息如下:
一、项目名称:****基于学工系统的线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服务采购
二、项目实施地点:****
三、采购人地址:**市**东道133号
四、采购方式:单一来源谈判
五、采购内容:****学校现有学工系统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线上服务,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业务线上申请、量化评分、分级审核、线上公示、资料汇总下载、电子存档、角色权限管理等全流程功能。系统需与现有学工系统深度集成,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界面风格、统一数据标准、统一流程规范,实现学生信息、学籍信息、奖助学金、励志奖学金等数据互通共享,确保系统兼容、数据安全、业务连贯。
六、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七、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市**区**西路59****创业园一号楼10、11、12层
八、唯一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014528T
九、服务期限:3年
十、预算金额:45000元
十一、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理由:
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具体理由如下:
1.技术唯一性与不可替代性
本项目为基于现有学工系统的线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服务,需深度嵌入、数据互通、接口兼容、权限与界面风格统一。****持有学校在用学工系统软件著作权,掌握核心技术架构、数据标准与专属接口,其他供应商无法实现无缝对接与数据安全流转,属于不可替代的专有技术与系统配套服务,具备法定唯一性。
2.保障业务连续性与数据完整性
学校自2020年正式使用该学工系统,已形成海量历史业务数据(学生信息、奖助申请、审核记录、佐证材料等),覆盖师生规模大、业务依赖度高。更换供应商将导致系统兼容障碍、数据迁移风险、业务流程断层、管理成本剧增,无法保证学工业务的连续性、完整性与安全性。
3.公共服务项目特殊要求
本项目属于高校学生管理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统一身份认证、统一流程、统一数据、统一运维的特殊管理要求,仅原供应商能够满足,符合《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的法定情形。
4.市场调研结论
经充分市场调研,同时满足上述技术唯一性、业务连续性、公共服务特殊要求的供应商,目前仅有****,无其他合格备选供应商。
综上,本项目依法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法定条件,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采购。
十二、本公示公告期限:2026年5月14日至2026年5月20日
十三、联系方式:薛老师;0316-****303
十四、本公示公告发布媒体:****官网(http://www.****.cn/)
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单位名称、联系人、地址、电话等)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学生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