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章县民政局关于遴选老年人自理能力评估第三方组织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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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工作部署,规范全县失能老年人自理能力评估工作,精准掌握我县失能老年人基本情况,保障相关养老政策精准落地,根据省厅资**排及工作要求,****拟公开遴选一家专业第三方组织,承担全县失能老年人自理能力上门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县失能老年人自理能力上门评估项目

(二)项目预算

省厅专项安排资金,共计37万元。

(三)评估对象、人数及完成时间

全县范围内失能老年人,预计上门评估人数约5000人(具体人数以实际评估完成人数为准),已享受评估消费补贴的老人除外。完成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四)评估费用标准

本次上门评估费用补贴不超过90元/人,作为第三方组织开展评估工作的成本费用(含人员薪酬、交通、设备、耗材、资料归档、税费等所有相关支出)。

(五)工作内容

1. 严格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及省、市、县相关工作要求,组建专业评估团队,开展上门评估工作,科学、客观、公正判断老年人自理能力等级,重点明确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划分,确保评估结果真实有效、符合实际。

2. 规范填写评估表格、记录评估过程,建立完整的评估档案,包括评估报告、老年人基本信息、评估原始记录等,做到一人一档、有据可查,并按要求及时将评估数据及档案报送至****备案。3.印制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宣传资料、宣传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政策、指导老年人家庭使用“民政通”。4. ****民政局做好评估结果的复核、抽查工作,及时整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解答老年人及家属关于评估工作的疑问,做好政策宣传解读。5. 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妥善保管评估对象的个人信息、健康状况等敏感资料,不得泄露、篡改或用于其他用途。

二、遴选条件

(一)主体资格: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不接受联合申报、挂靠申报及个人申报,评估机构不得同时承担根据其出具的评估结论开展的养老服务相关工作。

(二)专业能力:具备开展老年人自理能力评估的专业资质和能力,拥有不少于5名专职评估人员,评估人员须****中专以上学历,持有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职业技能高级证书,熟悉老年人能力评估相关标准和流程,能够熟练开展上门评估工作。

(三)硬件保障:具备开展上门评估所需的专业设备(如血压计、血糖仪、评估量表等)、交通工具及办公设备,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设立单独的评估室,评估环境符合清洁、安静、光线充足等要求,能够满足评估工作及档案存放需要。

(四)信誉要求: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失信行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年检合格,社会信誉良好;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保密管理制度和评估质量控制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能够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

(五)其他要求:熟悉省、市、县关于老年人养老服务、失能评估相关政策,****民政局****工作部署;具备完善的突发情况应急处置机制,能够妥善处理评估过程中出现的老年人突发疾病等各类突发问题;承诺严格按照本次遴选要求及评估标准开展工作,不擅自转包、分包项目。

三、遴选流程

(一)报名提交材料

1. 报名时间:2026年5月13日-5月15日18:00分,逾期不再受理。

2. 报名方式:有意参与本次投标的单位需在2026年5月15日18:00分前,由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到****305办公室现场提交相关资质材料报名,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等其他提交方式。

3. 报名材料清单:(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劳动合同复印件;(2)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若为医疗机构需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3)评估机构资质证明、评估人员名单及相关资质证明(身份证、学历证明、专业背景证明、评估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劳动合同、近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等);(4)开展评估工作所需的设备清单、交通工具证明、办公场所证明及评估室照片;(5)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保密管理制度、评估质量控制制度及突发情况应急处置预案;(6)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失信行为的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以及“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结果截图;(7)报价函(需明确每人评估费用明细,报价不得高于200元/人,且总报价不得超过37万元,报价一经提交不得更改);(8)近3年内承接过老年人自理能力评估相关项目的业绩证明(如有,提供合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二)材料审核2026年5月22****民政局****小组,对报名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核,重点审核主体资格、专业能力、信誉状况、报价合理性等,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单位。对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的,当场告知报名单位补充完善,逾期未补充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小组对符合条件的候选单位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内容包括单位资质、专业能力、评估方案、报价、业绩、信誉等,采用百分制打分,根据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确定中选单位(若得分相同,报价较低者优先;报价相同,业绩更优者优先)。

(四)公示及签约

1. 中选单位确定后,在****官方网站(或相关政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若有异议,****民政局提出,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2. 公示无异议后,县民政局与中选单位签订正式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工作要求、服务期限、费用支付、违约责任等相关事项。

四、工作要求

(一)中选单位需严格按照评估标准及合同约定开展工作,确保评估结果真实、准确、规范,若发现评估弄虚作假、敷衍了事,县民政局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名单,今后不再纳入我县相关项目遴选范围。

(二)评估人员需遵守职业道德,尊重老年人,耐心、细致开展评估工作,不得刁难、索取财物,不得泄露评估对象隐私,若出现违规行为,由中选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县民政局有权要求更换评估人员。

(三)中选单位需按时完成评估工作,若因自身原因逾期未完成,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按时完成的,****民政局报备,协商解决。

(四)评估工作完成后,中选单位需及时整理评估档案,****民政局,配合做好后续复核、抽查工作。

五、其他事项

1. 报名单位提交的所有材料均需真实有效,若发现虚假材料,立即取消报名及中选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2. 本次遴选不收取报名费、评审费,报名单位自行承担报名及准备材料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所有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3. 若报名单位不足3家,县民政局将重新发布遴选公告,或采取其他合法方式确定第三方组织。

4. 本公告由****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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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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