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买标的
标的1、溪口镇剡东村保障性用房项目开挖土石方,合计方量约19251.49立方米,其中杂填土约2396.68立方米,粉质黏土约9396.18立方米 ,粉砂约6184.62立方米,含黏性土砾砂约1274.01立方米。成分、数量依据源自**宁大****公司出具的《**市**区溪口镇剡东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开挖土石方量分析论证报告》、**环城房地产土地****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环城评报字[2026]第028号)。成份、数量如有变化,则以实际移交为准。挂牌转让起始价1.6855万元,交易保证金0.5万元,履约保证金0.5万元,加价幅度100元。
标的2、溪口镇大张村黄夹岙土石方堆料,合计处置方量约5210.5立方米,其中黄土约2973.5立方米,碎石约2237立方米。成分、数量依据源自******设计院出具的《土方量测算报告》、**锦溪房****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甬锦估(2026)Q0024号),如有变化,则以实际移交为准。公开挂牌转让起始价7.5036万元,交易保证金2万元,履约保证金2万元,加价幅度1000元。
标的3、溪****食品厂南侧土石方堆料,合计处置方量约944.2立方米,主要成份为砂石。成分、数量依据源自******设计院出具的《土方量测算报告》、**锦溪房****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甬锦估(2026)Q0023号),如有变化,则以实际移交为准。公开挂牌转让起始价1.3596万元,交易保证金0.5万元,履约保证金0.5万元,加价幅度100元。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1.竞买人应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律规定者除外);
2.竞买人不得为(《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法院通报的失信人、失信单位。
三、转让方式
1.挂牌转让。至挂牌报名转让截止时间,转让标的只有一人参加挂牌报名的,允许以不低于挂牌起始价进行报价成交,若有二个及以上竞买人参加挂牌转让报名,则进入现场竞价。标书代写
2.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
四、挂牌报名办法
1.挂牌公告时间:2026年05月13日起至2026年06月10日16时30分止。
2.挂牌报名时间:2026年05月14日-2026年06月10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4:30止,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服务中心(**市**区大成东路277****中心二楼281办公室)。
4.交易保证金的缴纳:竞买人须按规定缴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由竞买人在报名规定时间内通过竞买人(个人的以本人账户转账方式;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以对公账户转账方****中心帐户;
保证金交纳账户名:****产权交易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银行**支行
开户账号:86031********3805
5.报名时请携带有效证件(资料未提交或提交不全的不予受理):
①****银行转帐回单原件、复印件或出示有效缴纳凭证。
②竞买人报名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是法人的另须提交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登记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公章等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③委托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竞买时间和地点
1.竞买时间:2026年06月11日10时15分;
2.竞买地点:在****服务中心****中心)四楼开标厅(二)进行。标书代写
六、其他事项
1.公告期间,竞买人可自行实地踏勘,****公司咨询看样事宜,****公司统一组织安排看样(联系人:李女士,电话:180****0785)。竞买人一经报名,视为对本项目所有标的的现状及数量视为认可,因数量评估误差引起的风险收益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本次挂牌转让的三处土石方的成分、数量以对应标的《土石方量测算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中的描述为基础,如内在质量有瑕疵,则以实际堆放的土石方现状为准。
3.买受人须根据标的状况,自行负责办理好相关清运手续。买受人进行的生产活动必须具备符合安全、环保等法规规定的安全、环保等条件,涉及费用自行负责,同时自行处理协调好相关安全、环保等涉及的周边关系。
4.装车清运时限:《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清运完所有土石方;如遇自然灾害、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买受人无法按时完成土石方清运工作,买受人需提前3个工作日向经转让单位申请延期,经转让单位同意,方可延期。
5.拍卖成交后,转让单位与买受人应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交易服务费后,转让单位与买受人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在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款、履约保证金,并办理竞买标的移交手续。买受人办理拍卖标的移交手续后,必须自行组织对标的的提取、装运。每逾期1日,买受人需向转让单位支付成交价的1%违约金,违约金直接在履约保证金内扣除;逾期提取装运标的而产生的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按照本拍卖文件约定完成付款、标的搬运后,转让单位复测确认无异常后,买受人方可办理履约保证金退回手续(不计息)。
6.标的交接方案:由转让单位通知买受人,在双方充分对接协调后由买受人自行组织运输车辆到指定实施范围内运输,且运输线路不得影响周边村民的出行安全,清运过程中的中转场地及相关政策处理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1.转让单位:****
联系人:叶先生 电话:158****9570
2.交易平台:****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574-****8283
3.拍卖公司:****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80****0785
****
****
****公司
2026年05月13日
附件: 7 FH-CQ ( 2026 )-011X **市**区溪口镇剡东村保障性用房、大张村黄夹岙、****食品厂共计三处土石方公开挂牌转让竞买文件.docx 书面承诺.doc 网站管理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隐私声明 版权信息 联系我们 地址: **市**区宁穿路1901号 电话: 0574-****7290 ****7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