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服务
直接采购公示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组织开展2025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服务使用直接采购方式,现将采购工作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及公示时间
(一)工程名称:2025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服务
(三)控制价:肆万玖仟元整(¥49000.00)。
(四)采购方式:直接采购
(五)公示开始时间:2026年5月13日19时00分
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5月14日19时30分
二、应标人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二)2023年1月1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承接过1个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服务业绩【供应商须提供业绩证明,业绩证明资料为成交(中标)通知书(如有)或合同协议书,考核时间以成交(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或合同服务时间(以上时间满足其中一个即可)为准】。
(三)供应商没有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https://zxgk.****.cn/)**范围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购截止时间前提供完整的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
(四)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直接采购理由及采购对象
(一)采购理由:根据《****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办法(2025年版)》第十一条 非招标方式及其交易流程 中 (三)直接采购第(14)点 : 单次采购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采购 的规定。
(二)采购对象:亚太鹏****事务所有限公司。
四、发布公示的媒介
公示****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s://ebidding.****.com/)上发布。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
递交地址:****市**区**大道21号**大厦主楼809室
联系人:陈会计
联系电话:187****8831
(二)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是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报价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材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失信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将按《****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办法(2025年版)》予以处理。
六、监督部门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部门:****综合办公室
监督联系电话:0771-****786(注意此联系方式不是业务咨询电话)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采购人地址:****市**区**大道21号**大厦主楼809室
联系人:陈会计
电话:187****8831
****
2026年 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