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矿产**法》、《矿产**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自然**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关于印发〈**维吾尔自治区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党厅字〔2018〕57号)、《**维吾尔自治区矿产**管理若干事项暂行办法》(新自然资规〔2021〕1号)等法律法规**策规定,****委托****,以网上交易方式组织实施**县别迭里南砂石土集中开采区2号建筑用砂矿采矿权公开挂牌出让,根据《**县别迭里南砂石土集中开采区2号建筑用砂矿采矿权公开挂牌出让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和交易平台
按照《自然**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以下简称《交易规则》)的要求,确定了采矿权出让人和交易平台,并向社会公开其名称、住址。具体内容如下:
出让人名称:****
出让人地址:****生态环境局综合办公楼五楼
交易平台名称:****
交易平台地址:**县正义路党政综合办公区1区(****三楼)
交易平台网址:(**地区行政公署网https://www.****.cn/→网上办事→公共**交易网→**地区公共**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ggzy.****.cn/aksggzy/)
其他发布网站:
1.自然**部门户网站:https://www.****.cn/
2.****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cn/
二、拟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位置及交通
**位于**地区**县**南79°方向,直距约40.72km处,其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78°44′46.54″,北纬41°09′12.08″,**南方向直距约13千米处为G219国道,**交通较为便利。
(二)公开出让采矿权情况
**建筑用砂矿为露天开采、无风险的地表矿产,采矿界范围内准采标高(+2164m~+2147m)以上推断的内蕴经济**量102.80万m3,可利用**量:102.80万m3。
本次出让**量为102.80万m3,出让年限4.80年,拟建矿山生产规模21万m3/年,出让挂牌起始价124.37万元。
三、出让方式及原则
(一)出让方式
****委托****,以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出让。
(二)出让原则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
2.出让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厅、******局、****以****机关监督。
四、挂牌起始价及保证金确定
挂牌起始价:根据**地质报告中估算****量及拟设矿山生产规模,自然**部门确定出让年限后委托具有矿业权评估资质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挂牌起始价。
保证金:设定为130万元人民币。
五、竞买申请人资格
(一)竞买申请****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营利法人****事业单位法人。
****银行出具不低于150万元的资金证明。
(三)由所在地自然**主管部门出具五年内没有矿业权竞买违约证明,****保障局出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四)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五)未被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
(六)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
(七)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出让起始价及增价幅度
七、报名时间、方式
(一)出让方式:网络挂牌出让
(二)报名时间:2026年5月14日—2026年6月15日23:59分。(公告发布起20个工作日)
(三)报名方式:本次项目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竞买申请人可登陆**地区行政公署网→网上办事→公共**交易网→**地区公共**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点击市场交易主体登录,进入矿权交易栏目,点击电子竞价公告,选择需要的标的物,上传公告中所要求的相关附件。2023年6月16日至6月30日11:00登录平台进行竞价。具体网络技术操作联系文后技术人员,具体操作手册见《**公共**矿权竞买人网络竞价操作手册》。
(四)报名材料(报名时上传)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银行开户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银行资金证明;
7.由所在地自然**主管部门出具五年内没有矿业权竞买违约证明;
8.****保障局出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9.竞买申请书加盖公章。
(五)保证金的交纳和处置
1.竞买申请人报名通过后,于2026年6月15日23:59分报名截止前登录**地区行政公署网https://www.****.cn/→网上办事→公共**交易→**地区公共**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ggzy.****.cn/aksggzy/),根据系****银行账号,在公告期内足额交纳保证金130万元。
2.竞得人按照《出让合同》交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及服务费后,交纳的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全部退还本金;未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部退还本金。竞得人弃权或违约的,成交结果废止,交纳的保证金按照成交价的20%扣除,扣除保证金不超过原保证金金额,剩余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
八、挂牌竞价
本次采矿权挂牌全部采取网上交易,竞买人的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以后的每次报价须高于当前的最高报价,每次增价幅度为5万元或是5万元的整倍数。竞价规则如下:
(一)竞价方式,竞价共分3个阶段:
1.挂牌竞价阶段。2026年6月16日至6月30日11:00,即自报名截止日之后的10个工作日。竞买人报价时,若为第一人报价,其报价不得低于挂牌起始价;若已有报价的,其报价不得低于此前最高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2.询问阶段。2026年6月30日11:00,挂牌竞价期限截止时,采矿权竞价系统进入4分钟询问期,若无竞买人继续参加竞价,则最高报价者为该挂牌采矿权的竞得人;若有除当前最高报价者外,还有继续竞价的,将转入延时阶段。当只有1家报价时,交易系统将不再进入询问期,采矿权直接成交。
3.延时阶段。由延时竞价(4分钟询问期)和若干个延时加价(4分钟)阶段组成。延时竞价时间设定为4分钟,4分钟届满系统进入延时加价阶段,每个延时加价阶段设置时间为4分钟,直至出现第一次4分钟无人加价,此前最高报价者为该挂牌采矿权的竞得人。
(二)报价规则。竞买人需按照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中相应采矿权的增价幅度或增加幅度的整数倍报价,报价高于前次报价即为有效报价,但不受上一竞买人报价倍数约束。
(三)竞买人参与延时竞价、延时加价的条件。在10个工作日挂牌竞价阶段内所有有效报价的竞买人均可参加延时竞价,未报价或报价无效的竞买人不能参加延时竞价。
九、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一)本次采矿权出让采用增价报价方式,每次增价幅度为一个增价幅度或增价幅度的整数倍。
(二)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挂牌成交后,竞得人与****签订《成交确认书》并签章,按照收费标准,在5个工作日内交纳矿业权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规范政****交易中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新发改服价〔2020〕578号)文件明确的,以成交价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四)竞得人按照《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
(五)结果公示:交易结果在相关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十、有关事项告知及提示
(一)竞买申请人可自行组织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二)矿产**开发、综合利用具有较大投资风险,投资风险由竞得人承担。包括:
1.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存在**储量变化带来的风险。
2.“三线一单”环保法规政策调整及“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调整等法规、政策风险。
3.竞得人事先不了解、****政府贯彻执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按照国家、****政府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项目)等,而引发的政策性投资的风险。
4.不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确保安全、环保投入,不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和要求,触及法规、政策风险。
(三)涉及原**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水、电、林、草等),由水利、电力、自然**等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给予协调解决。**涉及有关土地、草场、林地等占用、补偿审批、环境保护以及其他有关手续的,由竞得人及时依法依规办理。
(四)通过竞买资格审查的申请人,须在规定之日前交纳竞买保证金;未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全部退还。竞得人弃权或违约的,成交结果废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交纳的保证金扣除,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5年内不得参与出让人组织的矿业权出让招、拍、挂活动:
1.竞得人拒绝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的及不能如期按规(约)定交纳交易服务费的;
2.竞得人未按《采矿权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或者拒绝签订的;
3.竞得人未按照《出让合同》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
4.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
5.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竞买人应自觉遵守挂牌出让的有关规定,违反竞买规则和破坏竞买活动者,取消竞买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竞得人取得成交确认书后,根据《矿产**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与****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按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价一次性缴清采矿权收益,按有关规定和要求申请办理采矿登记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
(八)竞得人在办理采矿登记前须按有关规定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在矿山开采过程中严格执行。
(九)外商投资的,应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有关规定。
十一、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本矿业权出让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出让人或交易机构反映(以公告期内收到时间为准)。
十二、其他事项
(一)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人在规(约)定时间内应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后,竞得人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采矿权登记。
(二)本次出让公告相关信息同时在公告中相关网站发布。出让信息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1.**地区公共**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ggzy.****.cn/aksggzy/)
2.自然**部门户网站:https://www.****.cn/
3.****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cn/
十三、联系方式
(一)****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997-****088 159****5042
(二)****
联系人:赛工 联系电话:0997-****056
(三)技术人员
联系人:陈工 QQ:****583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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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