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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材料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广惠高速连接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中心:
《关于报送**新材料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广惠高速连接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报来的**新材料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广惠高速连接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604-441323-04-01-718176)。
二、項 目地址在**市**县白花镇路线起于广惠高速西侧,途径长联、联丰、石子坳,终于****交界,与**区拟建道路相接。。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路线全长约8.004公里,其中:主线长7.613公里(路线起于广惠高速西侧,途径长联、联丰、石子坳,终于****交界,与**区拟建道路相接);终点连接段长0.391公里(位于沙田镇花塘村**白花插花地部分,连接省道S356线)。项目采用一级公路双向6车道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终点连接段采用一级公路兼城市道路功能技术标准,受基本农田限制,设计速度降低至60公里/小时,双向6车道),路基宽30米(终点连接段40米),设置桥梁6座(其中,大桥2座、中桥4座,合计788.4米),主要平**4处。。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64112.02万元,其中:工程费33938.1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489.80万元、预备费5215.42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请填写)安排解决。
五、请严格按照《**省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工程招标具体事项核准意见附后(详见附件一)。
六、请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规范工程管理,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
七、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申请但未或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1、**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2、**新材料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广惠高速连接线项目总投资估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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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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