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比选人为****,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秀山县大溪乡污水处理工程编制选址论证报告和人为活动占用风景名胜区生态影响登记进行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 比选内容和范围:比选人管理的****公司因秀山县大溪乡污水处理工程现需开展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工作,项目涉及占用秀山县酉水河石堤风景名胜区,需要做占用风景名胜区选址论证报告和人为活动占用风景名胜区生态影响登记工作,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复文件,用于后续办理征转用手续。 范围:开展秀山县大溪乡污水处理工程占用风景名胜区选址论证报告(含资料收集、踏勘论证、报告编制、评审送审等)和人为活动占用风景名胜区生态影响登记等工作,配合办理主管部门要求的相关工作。
2.2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交合格的报告成果资料。
2.3 服务地点:****处理厂(详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1.3.1比选范围中的具体项目地点)。
2.4 标段划分: /。
2.5 其他:因比选人生产经营发生变化需提前终止合同的情形,比选人对成交竞选人不予任何赔(补)偿。
3. 竞选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比选要求竞选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1.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3.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6 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7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1.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次比选接受联合体参与。联合体竞选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比选文件的获取比选人将比选文件、电子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资料发布在****官网(http://www.****.cn/)。参与比选的竞选人需在****官网(http://www.****.cn/)自行下载相关的资料,因竞选人未能及时下载相关资料责任自负。
5. 竞选文件的递交竞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月 日 时 分(**时间),竞选文件递交时段为 2026 年 月 日 时 分至 2026 年 月 日 时 分(**时间)。竞选人应当在竞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竞选文件递交至**市**区**街道**大道东段168号15楼会议室,递交方式为现场递交。标书代写
6. 成交确认本次成交竞选人以成交通知书确认。
7. 联系方式比 选 人: ****
地 址: **市**区**街道**大道东段168号
招采部门经办人(负责招标流程、文件答疑、开评标组织):徐老师,电话023****2866标书代写
需求部门经办人(负责采购需求、技术条款、履约标准答疑):曾老师,电话189****1520
秀山县大溪乡污水处理工程编制选址论证报告和人为活动占用风景名胜区生态影响登记比选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