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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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轮母港片区东向通道(牛头山路-仙岳路)工程(设计“评定分离”) |
招标阶段 |
设计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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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6-条款号1.3.1-招标范围与内容修改为: “(1)招标范围:包括该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投资估算、概算文件的编制和修正工作、设计文件汇总,编制技术规范并配合业主进行施工招标,后续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决算并提交相关资料等。” “(2)内容:包括满足本工程的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管线综合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缆线管廊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等工程的设计及投资估算、概算文件的编制和修正工作、设计文件汇总,编制技术规范并配合业主进行施工招标,后续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决算并提交相关资料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满足本工程的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管线综合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缆线管廊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等。” “(3)本招标项目不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以下简称 BIM 技术),应用的范围和内容:包括/。” “(4)招标人在本栏中已约定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则其设计费为/万元(占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招标文件涉及此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1: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项号2-项目人员配置-2.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共4人修改为: “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 0 人,资格(职称):/;” “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 0 人,资格(职称):/;” “道桥设计专业负责人 1 人,资格(职称):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道路与桥梁或**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 1 人,资格(职称):具备有效的注册电气(供配电)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电气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1 人,资格(职称):具备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给水排水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燃气设计专业负责人 0 人,资格(职称):/;” “风景园林设计专业负责人 0 人,资格(职称):/;” “造价编制负责人1人(可以外聘),职称(资格):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资格(需提供有效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注册章),如造价编制负责人为外聘的,还须附上外聘委托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其他专业负责人(如有):/。” 【招标文件涉及此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 三、本项目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原“2026 年 05 月 15 日09 时 00 分 00 秒(**时间)”修改为“2026 年 05月 29 日 10 时 15 分 00 秒(**时间)”。【招标文件涉及此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标书代写 本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内容为准。 (以下无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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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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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
(签字或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
(签字或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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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5月13日 |
2026年5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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