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发改管字〔2023〕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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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关****文化宫建设项目建议书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为干部职工(劳模)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保健、体检、休养等服务,促进职工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提升广大干部职工(劳模)的满意度、幸福感,同意建设该项目。
二、项目名称及代码:****文化宫建设项目(项目代码:****)。
三、建设地址:****学院路旁。
四、项目业主: ****。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总用地面积18.18亩,****中心用地面积5.13亩,**劳模公园用地面积13.05亩。拟建****服务中心,占地面积为867.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341.36平方米;**门卫室,占地面积为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5平方米;**劳模公园,占地面积为13.05亩,包括绿化、道路、小品。
建设****服务中心和门卫室的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等工程;劳模公园景****服务中心、门卫室的室外给排水、室外道路及绿化、电力管网、路灯等附属工程。
六、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200.0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797.22万元,工程建设及其他费用239.89万元,预备费用162.97万元。
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县财政配套资金及业主自筹。
七、请据此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报我局审批。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改革局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