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发改管字〔202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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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请求批复漓江风景名胜区漓**线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段)—高洲村、下龙、刘三姐环岛、八分榨岸线修复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漓江风景名胜区漓**线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段)—高洲村、下龙、刘三姐环岛、八分榨岸线修复工程(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生态岸线修复长7.75km、生态岸线植被修复1919㎡、枯木垃圾清理等4060㎡、生态修复保护面积0.83ha。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岸线生态修复、岸线生态植被修复、枯木垃圾清理等内容。
三、建设地址:**县,下龙、高洲村、刘三姐环岛、八分榨,北起兴坪镇下**至福利镇八分榨,岸线长度约7.75km。
四、项目业主:****。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为4523.8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934.9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73.48万元,预备费215.42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
六、工程设计方案:
(一)同意该项目总体设计方案。
(二)同意该项目岸线生态修复设计方案。
(三)同意该项目岸线生态植被修复设计方案。
(四)同意该项目竖向设计、格宾网技术、典型断面做法形式设计、绿化技术设计方案。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附件:漓江风景名胜区漓**线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段)—高洲村、下龙、刘三姐环岛、八分榨岸线修复工程概算总表
****改革局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