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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发改管字〔2024〕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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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县十里画廊、遇龙河沿线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二期)项目建议书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为完善**县十里画廊、遇龙河沿线及周边居民供水设施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同意建设该项目。
二、项目名称及代码:**县十里画廊、遇龙河沿线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二期)(项目代码:****)。
三、建设地址:**县十里画廊、遇龙河沿线及周边。
四、项目业主: ****。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敷设十里画廊、遇龙河沿线及周边DN25-DN200给水管网总长56.678km,**规模为1600m3/d****泵站2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供水管道、增压泵站、道路破除及回填等。
六、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4403.02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县财政配套资金及业主自筹资金。
七、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改革局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