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发改管字〔2025〕61号
****: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批准**县城南组团供水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为完善**县东岭片区、高田片区、福利片区沿线及周边供水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片区供水稳定性和可靠性,同意建设该项目。
二、项目名称及代码:**县城南组团供水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工程(一期)(项目代码:****)。
三、建设地址:**县东岭片区、高田片区、福利片区沿线及周边。
四、项目业主:****。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改造**县东岭片区、高田片区、福利片区沿线及周边DN50-DN500供水1.6MPa中压管网总长89.90km,其中:改造东岭片区DN50-DN500供水1.6MPa中压管线19.30km;改造高田片区DN50-DN400供水1.6MPa中压管线47.16km;改造福利片区DN50-DN500供水1.6MPa中压管线23.44km。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为8267.9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6554.4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61.86 万元,基本预备费751.63万元。
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
七、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附件:**县城南组团供水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工程(一期)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2025年9月5日
附件
**县城南组团供水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工程
(一期)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 名称 | 金额 (万元)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项目业主自行决定 |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49.16 | √ | ||||||
| 设计 | 322.37 | √ | √ | √ | ||||
| ** 工程 | 6554.41 | √ | √ | √ | ||||
| 监理 | 85.12 | √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本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等工程招标核准意见,根据国家招投标法****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规定作出,业主自主决定内容为自主决定是否招标及采用何种招标方式。 审批核准部门盖章 2025年9月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