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比选方式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管理人文件
(2023)鸿雁破管字第30号
关于比选方式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各评估机构:
2023年7月24日,****法院裁定受理****(简
称:鸿雁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案号:(2023)川2002破5号】,并于同日指定**
省瑞智****公司****公司****公司管理人。****法院同
意,管理人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一****公司整体资产进行评估,
并根据标的物属性出具相应类别的评估报告。
为向各参选单位明确竞争原则、条件等有关内容,便于参选单位参选,鸿雁公
司管理人制定本竞争公告,本竞争公告全部内容对各参选单位均同等适用,具有相
同效力。现就竞争评估机构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鸿雁公司基本情况
鸿雁公司(曾用名:******公司)于2010年6月2日经**市市
****管理局核准设立登记,设立时法定代表人为陈艳,监事为储法坤,注册地为
**市**区建设东路49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下同)200万元,股东为陈艳(认
缴出资102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51%)、骏浩****公司(认缴出资98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49%),公司经营范围:针纺服饰生产、销售;畜禽(除种畜
禽)养殖、销售。现法定代表人为杨世琼。鸿雁公司成立后经多次变更登记,截至
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鸿雁公司的注册资本为200万元,杨世华认缴出资102万
元,实缴出资102万元,实缴出资日期为2014年4月8日,占公司注册资本51%;**
****公司认缴出资98万元,实缴出资98万元,实缴出资日期为2014年1月
8日,占公司注册资本49%。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1、从中选之日起,10****公司整体资产的评估工作(包括需要到
**市**区当地进行实地勘察),并在该期限内向管理人提供正式书面版本评估
报告和电子版本评估报告;
2、后续****人民法院或债权人的要求,对评估报告解释、说明及
补充;
3、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
4、根据本案破产清算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评估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三、资产评估机构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须具备国
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许可证及相应评估资质,并在《**法院对外委托
专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库》****法院入册名单中的评估机构;
2、具有破产企业评估业务经验和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
3、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
4、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作
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申报。
四、参选文件的编写
(一)参选机构应仔细阅读选聘文件的相关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起草和提交
参选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二)参选文件相关内容的制定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条件。
(三)参选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参选机构介绍;
2、《参与竞争申请书》、《承诺函》(参选机构自主确定内容,但应包括对评
估时效、服务费用待破产分配时再收取等基本内容);
3、关于近三年在本行业内从****政府部门给予不良记录或行政处
罚,****机关判处承担法律责任以及近一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过惩
戒和处分的声明;
4、参选机构具有的破产企业评估业务工作经验;
5、参与本项目的总负责人、主要人员名单,以及能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人员
(注册评估师)人数;
6、初步的服务方案及报价,收费是否可以协商以及最大折扣比例等事项。
7、参选文件所需附件及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
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
五、参选文件的准备、提交
(一)参选文件的准备
1、参选文件应装订成册且封面(密封)均加盖参选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
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若参选文件未封面(密封)视为无效,且作为未
报名处理。
2、参选机构应提交一式二份的参选文件。
(二)参选文件的提交
1、参选机构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16点;可采用现场提交参选文件或标书代写
邮寄方式提交参选文件,若采用邮寄方式的需按“参选文件接收地址”载明的信息
邮寄给 ****管理人 ,在邮件封面载明“****公司资
产评估竞选文件”字样,且邮件应于2026年5月20日16点前送达到管理人,若邮件
2026年5月20日16点之后才送达的,管理人有权拒收。
2、参选文件接收地址:**市天府大道中段530****广场B座9楼903
室(邮编610000、联系人李萍、电话186****7089)。
六、比选评审方式
管理人将于2026年5月25日下午,****小组,****人民法院工
作人员线上参与见证,在**市天府大道中段530****广场B座9楼903室
会议室对参选机构提交的参选文件进行现场书面评审。本次比选评审方法为综合评
比,以“必须具有评估资质、承诺时间效力越快优先、报价越合理越优先”的报名
机构作为比选中选人。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条件,未中标单位不再另行通
知。
七、相关提示
1.最终对本次破产清算程序中所委托评估机构产生的委托评估费用作为共益债
务处理,且需等候破产资产处置变现后,对评估机构的委托评估费用优先支付。若
最终无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则无论如何都不得要求管理人承担。
2.参与本次报名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参与投标的机构自行承担;
3.涉及本次评估过程中所产生的人员或其他相关成本费用均由评估机构自行承
担;
4.本项目在破产程序中因对资产评估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调整或评估报告过期
后管理人要求出具新的或补充评估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5.如评估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管
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
6.本次评估活动发生的费用和成本不得高于按照司法委托方式产生的费用和成
本,若参与本次报名的投标机构报价高于按照司法委托方式产生的费用和成本,则
作不入选处理。
7.本次选聘公告非要约文件,不具有协议的约束效力;
8.本次选聘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9.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管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特此公告
****管理人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