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公告
阿政出预告字[2026]1号
依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部令第21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等有关规定,我局拟出让方式供应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编号 |
地块坐落 |
土地来源 |
出让面积(公顷) |
用途 |
出让年期(年) |
容积率 |
| 26-08 |
**市**新发朝鲜族乡大有庄村 |
农转用 |
6.4696 |
公用设施用地(供电用地) |
50 |
≦1.0 |
| 26-09 |
**市****镇建国村 |
农转用 |
4.3981 |
公用设施用地(供电用地) |
50 |
≦1.0 |
| 26-10 |
****峪镇、霍尔奇镇 |
农转用 |
0.4514 |
公用设施用地(供电用地) |
50 |
≦1.0 |
一、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法律另有规定或有特殊情况者除外)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的均可申请参加。
二、提交的材料如下(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预申请书、法人单位或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公司章程、资质证书、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自预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意向参与上述地块竞买的预申请人即可至****(203室)提交预申请书等材料,承诺愿意支付的土地价格;预申请人应提前就该价格与出让人对接,出让人接受该价格的将向预申请人确认资格。
四、预公告期限:2026年5月13日至2026年6月12日。
五、预公告期届满,拟出让宗地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地,有两个及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采取招拍挂出让方式供地。
六、预公告地块发布正式出让公告时,该地块预公告自动终止。正式公告时间及方式将另行发布,具体内容以正式公告为准。
七、****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八、联系方式
(一)****(****路)
联系电话:0470-****079;联系人:郝先生。
(二)登录**自治区公共**交易网查看公告。
****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