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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地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县青霖****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基地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收悉。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技术评审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基地项目位于******工业园区万金路以南,俊义路(纬三路)以北。项目总建筑面积为45813.03平方米,主要建设1栋6层办公楼、2栋2层冷库、2栋1层冷库、1栋1层厂房、1栋1层设备站房、门卫、地下消防水池及泵房等附属配套设施。本项目占地面积为6.07公顷,永久占地5.43公顷,临时占地0.64公顷。建设期挖填土石方总量为10.20万立方米,其中挖方4.21万立方米,填方5.99万立方米,余方1.23万立方米,借方3.01万立方米。项目总投资35458.29万元,水土保持总投资130.41万元。
建设单位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符**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二、方案报告表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全面,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明确,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及分区防治措施基本可行,符合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规定。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现状分析,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
四、基本同意方案报告表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防治目标和防治措施布局。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6.07公顷。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分区防治措施及其实施进度安排。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工程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七、你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复后,项目地点、选址及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或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2、认真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及时报送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3、落实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质量和进度。
4、建设单位应当积极配**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技术服务,切实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主体工程投入运行前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验收水土保持设施,并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
5、本许可文件自批复之日起有效期限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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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