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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铭泰**工****公司
迁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铭泰**工****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铭泰**工****公司迁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收悉。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技术评审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铭泰**工****公司迁建项目位于河****经济开发区,万堤镇弘敬路与兴万街交叉口西北角,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4381.6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4063.6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18.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生产车间、仓库、办公楼、试验室、研发中心、道路和场区硬化及配套设施。项目占地面积为3.33公顷,均为永久占地,建设期土石方挖填总量为17438立方米,其中挖方8719立方米,填方8719立方米,无借方,无弃方。项目总投资15300万元,水土保持总投资44.88万元。
建设单位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符**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二、方案报告表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全面,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明确,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及分区防治措施基本可行,符合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规定。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现状分析,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
四、基本同意方案报告表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防治目标和防治措施布局。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3.33公顷。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分区防治措施及其实施进度安排。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工程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七、你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复后,项目地点、选址及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或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2、落实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质量和进度。
3、建设单位应当积极配**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技术服务,切实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主体工程投入运行前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验收水土保持设施,并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
4、本许可文件自批复之日起有效期限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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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