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铸康佳苑医康养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审批
河北-邯郸-大名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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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铸康佳苑医康养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大审批水土保持【2026】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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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铸康佳苑医康养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

批 复

******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铸康佳苑医康养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技术评审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铸康佳苑医康养项目位于**省**市**县**镇元城街南段西侧,项目总建筑面积44548.7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9194.4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354.35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可容纳养老床位1000张。本项目征占地面积为1.99公顷,其中永久占地1.39公顷,临时占地0.60公顷。建设期挖填土石方总量为5.68万立方米,挖方3.09万立方米,填方2.59万立方米,无借方,余方0.50万立方米。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水土保持总投资257.12万元。

建设单位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符**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全面,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明确,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及分区防治措施基本可行,符合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规定。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现状分析,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

四、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防治目标和防治措施布局。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99公顷。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分区防治措施及其实施进度安排。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工程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七、你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经批复后,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2、认真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按要求报送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3、落实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质量和进度。

4、建设单位应当积极配**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主体工程投入运行前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

5、本许可文件自批复之日起有效期限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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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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