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我县殡葬服务水平,满足环保要求,我局拟采购火化炉1台,以及修缮原尾气处理设备。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技术(参数)方案及报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征询对象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实施过类似本次征集项目。
二、截止日期
2026年5月13日-5月21日17:30,逾期不再接受。
三、采购项目需求
1.采购内容及预算
本次计划采购 1台拣灰火化炉,以及对原尾气净化系统进行修缮使用。预算控制在35 万元至46万元之间,总预算不超过46万元。上述预算包含设备、运输、安装、调试、培训、1年质保费用,以及原尾气净化系统修缮(现场评估后根据招标方案进行报价),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资金。
2.技术参数核心要求
(1)炉型与结构
炉型采用拣灰式,台车具备自动往返及定位功能。控制方式须具备全自动和手动两种及以上操作模式,并可一键切换。炉膛有效尺寸要求长度不低于2150毫米、宽度不低于700毫米、高度不低于700毫米,或主燃烧室规格:L*W*H=2300*800*880mm,允许上下5%-10%的偏差。
(2)排放与环保
新采购的拣灰火化炉能连接到原有的烟气排放系统,排放达到《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801-2015)的限值要求,排放口需预留在线监测接口。尾气处理工艺必须采用“急冷、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的组合路线。
(3)材料与保温
炉膛耐火材料的使用温度需达到1700摄氏度以上,供应商需提供材质说明或检测依据。炉体外表温度不得超过室温加25摄氏度。炉体钢板厚度不低于3毫米,并需进行防腐防锈处理。
(4)能耗与效率
连续火化单具遗体的综合能耗不超过15立方米天然气或等热值的其他燃料。单具遗体的平均火化时间不超过60分钟,从进炉到出炉计算。
(5)安全保护
燃烧器须具备熄火后自动切断燃料的功能。炉门开启时燃烧器应自动停止工作。设备须具备超温报警及联锁保护功能。
3.现场评估
因采购的新型拣灰火化机要连接原有尾气系统,需要拆除原有旧的平板炉后进行安装改造,需要各供应商到现场进行踏勘并评估费用,各潜在供应商根据现场评估后按照项目招标要求进行报价。并于2026年5月19日14:50****服务中心会议室,统一组织前往现场。
4.供应商响应方式
供应商需逐条说明如何满足上述指标,可提供同类设备的第三方检测报告节选、主要部件材质说明(如耐火材料类型、滤袋材质、燃烧器功率等)、设计图纸或工艺流程图。本次响应无需标注任何品牌或商品型号,仅描述性能与材质即可。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含火化设备制造或销售。
五、响应文件提交要求标书代写
请于2026年5月21日17:00前提交以下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报价单需分项列明火化炉、修缮尾气设备的单价及总价,并注明有效期。详细技术方案需包括设计图纸、主要部件材质说明及工艺流程图。售后服务承诺需写明质保期、响应时限及培训计划。
响应文件可通过邮箱发送、邮寄或现场送达标书代写
六、其他
1.本次征集仅为采购需求调研,不作为正式采购邀请,不构成要约或承诺。
2.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作为采购需求的重要参考,恕不退还。
3.正式采购将通过法定采购程序另行公告。
4.本次征集结果将作为本项目采购需求编制确定的重要依据。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地址:定****路99****中心1楼142室
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0797-****833、151****3999
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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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