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信息
项目名称: 《**主**部分单元停车综合治理规划实施方案》研究
项目编号: ****
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服务品目: 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项目预算: ¥600,000
项目地点: **市
预计评审时间: 2026-05-19 10:00
评审地点: **市珠江路63号**交通大厦304会议室
采购单位: ****
项目联系人: 蒋工
联系人电话: ****4250
固定电话: 暂无
响应开始时间: 2026-05-14 09:00
响应截止时间: 2026-05-19 09:30加急标书代写
二、比选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或提供2025年或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加盖公章);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加盖公 章);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①谈判响应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②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③没有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④谈判响应文件中的内容不得有失实的或者弄虚作假。
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供应商具有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