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挝“六七”学校旧址保护修缮项目总承包(EPC) | GKZB202********007-0001 |
**老挝“六七”学校旧址保护修缮项目总承包(EPC)澄清通知(一)
一、项目名称:**老挝“六七”学校旧址保护修缮项目总承包(EPC)
二、项目编号:****(交易系统编号:GKZB202********007)
三、澄清事项:
| 序号 |
章节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澄清后招标文件内容 |
| 1 |
第一章招标公告→2.1项目概况 |
本项目(□估算价√概算价):4340万元 |
本项目(□估算价√概算价):4552.88万元 |
| 2 |
第一章招标公告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①具有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包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②具有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包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和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一)+(二): (一)设计资质满足以下其一: 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包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包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具有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包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二)具有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包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和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
| 3 |
第一章招标公告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2)主要负责人要求→ 项目设计负责人 |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同时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从业范围包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者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从业范围包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项目设计负责人不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从业范围包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的,项目专业设计负责人中必须至少有1人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从业范围包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并在设计文件上签字。以上人员均须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在职人员。 |
| 4 |
第一章招标公告→5. 投标文件的提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授权代表本人递交,并持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提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通过现场验证,否则投标无效。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牵头人)授权代表本人递交,并持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提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通过现场验证,否则投标无效。 |
| 5 |
第一章招标公告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2)主要负责人要求→施工项目经理 |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责任工程师证书(从业范围包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文除外)。 |
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责任工程师证书(从业范围包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和中级及以上职称,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
| 6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4)财务要求 |
2022年至2024****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含审计报告)(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要提供)【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即视为全部提供】。标书代写 |
2023年至2025****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或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含审计报告)(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要提供)【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即视为全部提供】。标书代写 |
| 7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投标要求投标设计单位必须具备具有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从业范围包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具有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包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和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投标要求投标设计单位必须满足以下其一: 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包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包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具有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包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施工单位必须具备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包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和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 8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9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指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标书代写 |
指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或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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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求招标控制价或 其计算方法 |
(1)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 ****3400.32元; 其中: √设计费为 ****200.00元; √建筑安装工程费为 ****5200.32元 其中:暂估价 ****016.76元, 暂列金额/ 万元, 工程优质费/ 万元(如有) |
(1)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 ****8313.17元; 其中: √设计费为 ****300.00元; √建筑安装工程费为 ****0013.17元 其中:暂估价71774.39元, 暂列金额 / 万元, 工程优质费 / 万元(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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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履约保证金 |
√是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可以采用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或保证保险等形式【备注:严禁要求中标人只能以现金方式提交保证金的行为,严禁现金形式缴纳的额度与其他形式不一致。】 □金额: / 万元 √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 1 % 【备注:上限为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10%】 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 20 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联合体任一方提交。 R否 |
√是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可以采用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或保证保险等形式【备注:严禁要求中标人只能以现金方式提交保证金的行为,严禁现金形式缴纳的额度与其他形式不一致。】 □金额: / 万元 √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 5 % 【备注:上限为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10%】 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 20 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联合体任一方提交。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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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1.3资格评审标准→(一)企业情况(或联合体) (满分 25分) |
(1)资质条件:具有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包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得5分;具有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包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和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得10分。本项满分15分。 (2)考核期内完成过或承包过类似工程项目:2021年4月至今投标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35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7000㎡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或装修工程的施工或设计或EPC总承包业绩的,每个得5分,此项满分10分。投标文件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完成项目同时还须提供竣工验收证书或材料(承接项目以合同的日期为准,完成项目以竣工验收材料为准)。资料不齐全或模糊均不计分。 |
(1)资质条件: 1)设计要求: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得1分;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得2.5分;具有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资质(业务范围包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得1分;具有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业务范围包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得2.5分; 2)施工要求:具有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资质(业务范围包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得2分;具有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业务范围包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得5分;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得2分;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得5分。 注:本项满分15分,设计要求及施工要求具备的资质,相同类型资质按最高资质计分。 (2)考核期内完成过或承接过类似工程项目:(此项满分10分) ①2021年4月至今投标人完成过或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35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7000㎡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或装修工程的施工或设计或EPC总承包业绩的,每个得3分,此项满分6分。 ②完成过或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1000㎡及以上的文物保护修缮项目的,每个得2分,最高得4分。 注:投标文件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完成项目同时还须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承接项目以合同的日期为准,完成项目以竣工验收材料为准)。资料不齐全或模糊均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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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1.3 资格评审标准 →(四)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情况 |
(1)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同时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从业范围包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的得 7分,任何一项不达要求不得分。 (2)拟投入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同时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责任工程师证书(从业范围包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得8分;注:未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2025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标书代写 |
(1)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者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从业范围包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得8分;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且同时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从业范围包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得9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且同时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从业范围包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得10分。项目设计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本项满分10分。 (2)拟投入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责任工程师证书(从业范围包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得5分。本项满分5分。 注:未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2025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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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1.3资格评审标准→(五)拟投入本工程管理的其他人员情况(满分15分) |
(1)拟投入本工程主要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均具备执业资格证或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此项满分5分。 优(5分):完全满足项目管理需要,管理人员配备齐全且综合素质优秀,且注册执业人员占比50%以上(含50%)。 良(4分):满足项目管理需要,管理人员配备齐全且综合素质一般,且注册执业人员占比40-50%(含40%)。 中(3分):满足项目管理需要,管理人员配备齐全且综合素质一般,且注册执业人员占比30-40%(含30%)。 一般(2分):满足项目管理需要,管理人员配备齐全且综合素质一般,且注册执业人员占比20-30%(不含30%)。 差(1分):基本项目管理施工需要,管理人员配备齐全,且注册执业人员占比20%(不含)以下。 |
(1)拟投入本工程主要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均具备执业资格证或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此项满分5分。 优(5分):完全满足项目管理需要,管理人员配备齐全且综合素质优秀,且注册执业人员占比50%以上(含50%)。 良(4分):满足项目管理需要,管理人员配备齐全且综合素质一般,且注册执业人员占比40-50%(含40%)。 中(3分):满足项目管理需要,管理人员配备齐全且综合素质一般,且注册执业人员占比30-40%(含30%)。 一般(2分):满足项目管理需要,管理人员配备齐全且综合素质一般,且注册执业人员占比20-30%(不含30%)。 差(1分):基本项目管理施工需要,管理人员配备齐全,且注册执业人员占比20%(不含)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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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1.3资格评审标准→(七)企业财务状况(满分3分) |
(1)提供2022年至2024年(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含审计报告)的得满分,每一年得1分,全部提供的得3分。(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要提供)【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即视为全部提供】。标书代写 |
2023年至2025****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或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含审计报告)(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要提供),得3分。【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即视为全部提供】。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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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2.4(3)资信业绩(满分分值权重 20%)→拟投入本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情况(40分) |
(1)总承包管理机构的合同管理、质量管理、施工管理、成本管理、安全管理、材料采购及信息管理人员配置齐全的得10分;(满分10分) (2)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专业设计人员中具有中级职称人员>5 人的得20分;(满分20分) (3)现场施工的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配置齐全,并持有现场培训证书的得10分;(满分10分) |
(1)总承包管理机构的合同管理、质量管理、施工管理、成本管理、安全管理、材料采购及信息管理人员配置齐全的得10分;(满分10分) (2)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专业设计人员中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5 人的得20分;(满分20分) (3)现场施工的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配置齐全,并持有现场培训证书的得10分;(满分10分) 注:投标文件提供相关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2025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不计分。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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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2.4(3)资信业绩(满分分值权重 20%)→项目业绩(60分) |
1、总承包业绩(满分20分): 2021年4月至今投标人完成过或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35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7000㎡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或装修工程的总承包业绩的,每个得10分,此项满分20分。 2、施工业绩(满分20分): 2021年4月至今投标人完成过或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35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7000㎡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或装修工程的施工业绩的,每个得10分,此项满分20分。 3、设计业绩(满分20分): 2021年4月至今投标人完成过或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35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7000㎡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或装修工程设计业绩(含工程总承包设计业绩)的每个得10分,此项满分20分。 注:总承包业绩不再单独作为施工业绩、设计业绩计算。投标文件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完成项目同时还须提供竣工验收证书或材料(承接项目以合同的日期为准,完成项目以竣工验收材料为准)。资料不齐全或模糊均不计分。 |
1、总承包业绩(满分10分): 2021年4月至今投标人完成过或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35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7000㎡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或装修工程的总承包业绩的,每个得5分,此项满分10分。 2、施工业绩(满分10分): 2021年4月至今投标人完成过或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35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7000㎡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或装修工程的施工业绩(含工程总承包施工业绩)的,每个得5分,此项满分10分。 3、设计业绩(满分10分): 2021年4月至今投标人完成过或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35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7000㎡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或装修工程设计业绩(含工程总承包设计业绩)的每个得5分,此项满分10分。 4、完成过或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1000㎡及以上的文物保护修缮项目设计或施工的,每个得15分,此项满分30分。 注:总承包业绩不再单独作为施工业绩、设计业绩计算。投标文件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完成项目同时还须提供竣工验收证材料(承接项目以合同的日期为准,完成项目以竣工验收材料为准)。资料不齐全或模糊均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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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七、承诺 |
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
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且设计****政府部门批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承包人须按发包人开工启动仪式工作安排,配合发包人在6月中旬(具体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完成项目开工启动仪式。 |
| 18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1.4 标准和规范 |
1.4.1 适用于本合同的标准、规范(名称)包括:国家现行有关的国家标准及规范、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现行的地方性标准、规范、规程等。 |
1.4.1 适用于本合同的标准、规范(名称)包括:国家现行有关的国家标准及规范、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现行的地方性标准、规范、规程等;文物保护的相关标准、规范、办法等。 |
| 19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3.1 发包人代表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发包人有关的事宜:对本工程质量、工期、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及材料和设备进场监督检查;办理中间交接工程验收手续;协调施工现场及外部有关事宜;对涉及工期**、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已完工程量报告、竣工结算报告等影响工程造价的相关事项报发包人有关部门审议后出面处理。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发包人有关的事宜:对本工程质量、工期、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及材料和设备进场监督检查;办理中间交接工程验收手续;协调施工现场及外部有关事宜;对涉及工期**、已完工程量报告、竣工结算报告等影响工程造价的相关事项报发包人有关部门审议后出面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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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3.3 工程师 |
3.3.1 工程师名称:本条所指监理工程师 ;工程师监督管理范围、内容:监理工程师是代表发包人监控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投资控制以及合同管理、安全管理、组织与协调发包人与承包人的工作;工程师权限:监理人受发包人委托,其所发出的任何指示应视为已得到发包人的批准。未经发包人批准,监理人无权修改合同。监理人及工程总监在行使以下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 (1) 发布开始工作、暂时停工或复工的指令。 (2) 决定工程延期。 (3) 对变更作决定。 (4) 确定费用的增减额。 (5) 审查批准技术规范(规格)或设计的变更。 (6) 中期计量支付。 (7) 工程结算。 (8)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包括扬尘治理)措施批准。 (9) 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批。 (10)撤换承包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 (11)批准承包人更换及增减设备。 |
3.3.1 工程师名称:本条所指监理工程师 ;工程师监督管理范围、内容:监理工程师是代表发包人监控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投资控制以及合同管理、安全管理、组织与协调发包人与承包人的工作;工程师权限:监理人受发包人委托,其所发出的任何指示应视为已得到发包人的批准。未经发包人批准,监理人无权修改合同。监理人及工程总监在行使以下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 (1) 发布开始工作、暂时停工或复工的指令。 (2) 决定工程延期。 (3) 对变更作决定。 (4) 确定费用的增减额。 (5) 审查批准技术规范(规格)或设计的变更。 (6) 中期计量支付。 (7) 工程结算。 (8)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包括扬尘治理)措施批准。 (9) 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批。 (10)撤换承包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 (11)批准承包人更换及增减设备。 上述事项涉及造价调增的需发包人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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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
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管理部门,****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承包人发现文物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致使文物丢失或损坏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本项目为文物保护修缮项目。除本项目外,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管理部门,****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承包人发现文物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或对本项目文物材料、资料等保管不善,致使文物丢失或损坏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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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
⑥EPC项目管理服务:包括工程实施过程管理(包括对发包人另行发包工程进行总包管理)、配合尚未完成的前期手续【①协助发包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质监、安监、规划审批、人防、消防、验收、核准或备案、施工许可证等手续;②承包人应按国家及地方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必要时发包人将予以协助。涉及政府收费的,依据地方行政事业性收费约定由发包人支付;③完成竣工图纸及结算资料等;④除第②条中应由发包人支付的费用外,其余费用均由承包人支付。时间以不耽误工程关键进度为前提的办理、组织验收、咨询服务(采购管理、专业软件使用、工程移交、备案、产权证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 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
⑥EPC项目管理服务:包括工程实施过程管理、配合尚未完成的前期手续【①协助发包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特别是文物修缮专项审批)、质监、安监、规划审批、人防、消防、验收、核准或备案、施工许可证等手续;②承包人应按国家及地方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必要时发包人将予以协助。涉及政府收费的,依据地方行政事业性收费约定由发包人支付;③完成竣工图纸及结算资料等;④除第②条中应由发包人支付的费用外,其余费用均由承包人支付。时间以不耽误工程关键进度为前提的办理、组织验收、咨询服务(采购管理、专业软件使用、工程移交、备案、产权证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 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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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6.1 实施方法 |
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实施方法、设备、设施和材料: 。 |
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实施方法、设备、设施和材料:主要材料、设备、家具、电器必须按中上标准档次,在采购前提供三个以上品牌供发包人选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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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6.3.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种类、名称、规格、数量:主要材料涉及品种、款式、颜色等方面内容的,承包人应提交准备合格的材料样品送发包人选定,未经发包人选定材料,不得使用。 |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种类、名称、规格、数量:主要材料、设备、家具、电器涉及品种、品牌、款式、颜色等方面内容的,承包人应提交三个及以上中上档次的合格材料、设备样品或资料送发包人选定,未经发包人选定材料,不得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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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7.1.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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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8.4.2 进度计划的具体要求 |
提交施工图图纸审查的时间要求:主体工程施工图包括但不限于主体结构、屋面工程、外立面装修等;机电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和通风工程、外墙装饰、钢结构工程等】不迟于本合同签订后90天;室内装修工程、夜景照明(外立面泛光照明和室外景观照明)、室外工程(按总平图要求完成整个场地道路及路边土坡防护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生态停车场工程、路灯照明等)、其他专项工程【标识系统(室内、室外、及外立面)】等施工图不迟于本合同签订后150天。各阶段施工图纸质不少于 12份,电子文档包括但不限于CAD、PPT、PDF、JPG格式不少于3份,提交时间为图纸审查完成后7天内。 提供施工图审查的份数另计。 (2)采购进度计划提交的份数和日期:合同签订30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5份项目采购控制计划,施工图设计完成后提供5份采购详细计划,实施采购90天前,向发包人、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全过程跟踪审计单位递交采购内容,主要技术指标,具体品牌型号、规格、质量等级等,必要时需按发包人要求提供样品。承包人严格按发包人审查明确的品牌、规格、质量等级、样品等要求进行采购,并提前30天向发包人、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全过程跟踪审计单位提供主要材料、设备采购计划和样品,材料必须经发包人、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全过程跟踪审计单位书面签证予以认可后方可采购,进场主要材料经发包人及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验收后方能用于本项目。凡因材料没有达标或不到位而影响施工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则承包人应负全责,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提交份数为一式5份。 |
提交施工图图纸审查的时间要求:主体工程施工图包括但不限于主体结构、屋面工程、外立面装修等;机电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和通风工程、外墙装饰、钢结构工程等】不迟于本合同签订后90天;室内装修工程、夜景照明(外立面泛光照明和室外景观照明)、室外工程(按总平图要求完成整个场地道路及路边土坡防护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生态停车场工程、路灯照明等)、其他专项工程【标识系统(室内、室外、及外立面)】等施工图不迟于本合同签订后90天。各阶段施工图纸质不少于 12份,电子文档包括但不限于CAD、PPT、PDF、JPG格式不少于3份,提交时间为图纸审查完成后7天内。 提供施工图审查的份数另计。 (2)采购进度计划提交的份数和日期:合同签订30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5份项目采购控制计划,施工图设计完成后提供5份采购详细计划,实施采购90天前,向发包人、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全过程跟踪审计单位递交采购内容,主要技术指标,具体品牌型号、规格、质量等级等,必要时需按发包人要求提供样品(均需三个及以上)。承包人严格按发包人审查明确的品牌、规格、质量等级、样品等要求进行采购,并提前30天向发包人、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全过程跟踪审计单位提供主要材料、设备采购计划和样品,材料必须经发包人、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全过程跟踪审计单位书面签证予以认可后方可采购,进场主要材料经发包人及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验收后方能用于本项目。凡因材料没有达标或不到位而影响施工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则承包人应负全责,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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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13.3.3.1 变更估价原则 |
关于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因不可预见情形及发包人的要求、变更引起工程项目、工程量变化的,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相同子目的,按合同该子目价格进行计算; (2)合同中只有类似子目的,参照该类似子目价格进行计算;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子目的价格计算方法: √有定额的套定额,并乘以下浮系数(中标价/招标控制价)计算,其中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的《**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相应价格信息进行计算;《**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相应价格信息的按市场价计算;无定额可套的,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综合价格。有定额的套定额,并乘以下浮系数(中标价/招标控制价)计算,其中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的《**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相应价格信息进行计算;《**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相应价格信息的按市场价计算;无定额可套的,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综合价格。 国家、自治区、南****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调整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等费用及其他调价文件的,按相关文件进行调整。 □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 |
关于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项目已含文物修缮的勘察检测及设计,按文物修缮“最小干预”原则,对因不可预见情形及发包人的要求、变更引起工程项目、工程量变化的,变更合同价款均不进行调增,但发生调减时,需按实际发生进行调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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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13.4 暂估价 |
招投标程序及其他约定: (1)承包人应当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在招标工作启动前14天将招标方案通过监理人报送发包人审查,发包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招标方案后7天内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应当按照经过发包人批准的招标方案开展招标工作; (2) 承包人应当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提前14天将招标文件通过监理人报送发包人审批,发包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相关文件后7天内完成审批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有权确定招标****委员会成员; (3) 承包人与供应商、分包人在签订暂估价合同前,应当提前7天将确定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候选分包人的资料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资料后3天内与承包人共同确定中标人;承包人应当在签订合同后7天内,将暂估价合同副本报送发包人留存。 |
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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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13.4 暂估价 |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协商及估价的约定: (1)承包人应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在签订暂估价项目的采购合同、分包合同前28天向监理人提出书面申请。监理人应当在收到申请后3天内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当在收到申请后14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逾期未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该书面申请已获得同意; (2) 发包人认为承包人确定的供应商、分包人无法满足工程质量或合同要求的,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重新确定暂估价项目的供应商、分包人; (3)承包人应当在签订暂估价合同后7天内,将暂估价合同副本报送发包人留存。 |
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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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13.9设计费 |
设计费为固定价,如业主提出设计变更工作量较大,对设计费调整的约定: 。 |
设计费为固定价,如业主提出设计变更工作量较大,对设计费调整的约定: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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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14.1 合同价格形式→14.1.1 、14.1.2、14.1.3 |
14.1.1 关于其他合同价格形式的约定:固定总价,承包人在施工图审核批准完成后,编制施工图预算和工程量清单送发包人审核,经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全过程跟踪审计单位)审核且经发包人上级部门批准后的总承包费用(即各单项费用之和)乘以中标下浮系数(中标价/工程最高投标限价)后的总额与中标价格比较,低者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际合同总价;超出中标价时由承包人自行负责。除本合同约定的调价原则外,实际合同总价不予调整。 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总价视为根据设计图纸包含但不限于要求完成建筑修缮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展陈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园林景观工程、家具家电设备等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装卸、施工现场二次运输、仓储、安装、施工配合、调试、验收、质量保修期内维修保养服务、培训及其它为完成本工程所有工作内容。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总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14.1.2 关于其他合同形式价格调整的约定: (1)主要工程材料、设备、人工价格与招标时基期价相比,波动幅度超过合同约定幅度的部分; (2)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格的变化; (3)不可预见的地质条件造成的工程费用的变化; (4)因建设单位原因产生的工程费用的变化; (5)不可抗力造成的工程费用的变化。 14.1.3 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工程价款的计量方法、估价方法: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参照**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执行。 |
14.1.1 关于其他合同价格形式的约定:固定总价 (因文物保护修缮工程具有特殊性,施工设计图及施工组织,实施前须经文物相关部门审批,审批调减时需按实际发生进行调减;当发生调增时,按文物修缮“最小干预”原则,可保持价格不变)。 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总价视为根据设计图纸包含但不限于要求完成建筑修缮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展陈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园林景观工程、家具家电设备等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装卸、施工现场二次运输、仓储、安装、施工配合、调试、验收、质量保修期内维修保养服务、培训及其它为完成本工程所有工作内容。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总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14.1.2 关于其他合同形式价格调整的约定: (1)因建设单位原因产生的工程费用的变化; (2)不可抗力造成的工程费用的变化。 14.1.3 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工程价款的计量方法、估价方法: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按照招标工程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的计价规范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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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14.3.1 工程进度付款申请 |
R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 1)根据工程施工计划表,工程整体施工进度完成10%,承包人向发包人、含全过程审计单位和监理人递交工程进度付款申请及相应的支持性材料,经监理审核、全过程跟踪审计单位审核,报发包人审批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 2)根据工程施工计划表,工程整体施工进度完成30%,承包人向发包人、含全过程审计单位和监理人递交工程进度付款申请及相应的支持性材料,经监理审核、全过程跟踪审计单位审核,报发包人审批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30%。 3) 根据工程施工计划表,工程整体施工进度完成50%,承包人向发包人、含全过程审计单位和监理人递交工程进度付款申请及相应的支持性材料,经监理审核、全过程跟踪审计单位审核,报发包人审批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50%。 4)根据工程施工计划表,工程整体施工进度完成85%,承包人向发包人、含全过程审计单位和监理人递交工程进度付款申请及相应的支持性材料,经监理审核、全过程跟踪审计单位审核,报发包人审批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5%。 5)待工程全部交工验收合格、双方办理结算且结算报告通过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审计后,承包人向发包人和全过程跟踪审计单位、监理人递交工程结算付款申请,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接到付款申请14工作日内审核并支付至第三方审计审定的结算值的97%(剩余3%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时不计利息)。 6)暂停支付情形:若承包人工程质量不达标、进度滞后或未按合同约定提交资料,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进度款,直至问题整改完成并经验收合格。 |
R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 承包人应于每月25 日前,向监理人、全过程跟踪审计单位及发包人同步递交当月工程进度付款申请及完整配套支撑资料。监理人、全过程跟踪审计单位及发包人自收到完整进度付款申请及全套支撑资料之日起14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核定当月已完成合格工程量及应付工程进度款金额;审核确认完成后,发包人按 14.3.2 条约定完成进度款审核后, 向承包人支付当月审定已完成合格工程价款的80%作为工程进度款。 暂停支付情形:①当经监理人核查、发包人、含全过程审计单位签认的进度款达到签约合同总价85%时,停止支付;②若承包人工程质量不达标、进度滞后或未按合同约定提交资料,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进度款,直至问题整改完成并经验收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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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14.3.2 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 |
进度付款的审核方式和支付的约定: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全过程跟踪审计单位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后的14天完成核查,提出发包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以及相应的支持性材料,经发包人审查同意后,由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全过程跟踪审计单位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工程款支付证书》。监理人有权扣发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任何工作或义务的相应金额。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发包人应当在收到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提出的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以及相应的支持性材料后的14天内完成审批并并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 |
进度付款的审核方式和支付的约定:监理人、全过程跟踪审计单位及发包人自收到完整进度付款申请及全套支撑资料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经发包人审查同意后,由全过程跟踪审计单位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工程款支付证书》。监理人有权扣发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任何工作或义务的相应金额。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发包人应当在收到:全过程跟踪审计单位提出的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以及相应的支持性材料后的14日内完成审批并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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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14.5 竣工结算 |
竣工结算与尾款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五方验收完成)后,承包人应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竣工结算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审计完成结算审核后,承包人向****和全过程跟踪审计单位、监理人递交工程结算付款申请,****和全过程跟踪审计单位、监理人在接到付款申请15天日内审核并支付至第三方审计审定的结算值的97%(剩余3%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结束后,****在14工作日内退还承包人,返还时不计利息)。 |
竣工结算与尾款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五方验收完成)后,承包人应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竣工结算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审计完成结算审核后,承包人向****和全过程跟踪审计单位、监理人递交工程结算付款申请,****和全过程跟踪审计单位、监理人在接到付款申请45天内审核并支付至第三方审计审定的结算值的97%(剩余3%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结束后,****在14工作日内退还承包人,返还时不计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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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14.6.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2)(3)种方式: (1) ****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保证金额为: 结算款的3% ; (2) 3 %的工程款; (3) 其他方式: 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等形式。 |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 (1) ****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保证金额为: 结算款的3%; (2) 3%的工程结算款; (3) 其他方式: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等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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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1附件3 工程质量保修书(房屋建筑工程) |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 年; 3.装修工程为 2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 6.景观绿化工程管养期为 1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其余部分按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8.质量保修期自本合同工程签发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工证书中写明的竣工日期起计算。 |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文物保护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木维护、文物修缮及装饰工程、木门窗变形及腐烂,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 年; 3.装修工程为 2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 6.景观绿化工程管养期为 1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其余部分按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8.质量保修期自本合同工程签发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工证书中写明的竣工日期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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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4.2 履约担保 |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需要提交。 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履约****银行保函、现金、工程担保或保证保险等形式,金额为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 1 %。承包人中标后20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函,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必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对验收发现的问题完成整改后且承包人向发包人完成竣工资料手续时间内。 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支付担保格式具体详见附件6、附件7、附件8。 履约担保退回:履约担保在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回。 |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需要提交。 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履约****银行保函、现金、工程担保或保证保险等形式,金额为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5%。承包人中标后20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函,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必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对验收发现的问题完成整改后且承包人向发包人完成竣工资料手续时间内。 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支付担保格式具体详见附件6、附件7、附件8。 履约担保退回:履约担保在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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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7.12 |
7.12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约定:第一次付款,在工程施工现场的围挡、大门、冲选平台、排水系统、临时设施等完成,并完成施工现场安全措施备案后,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的70%;第二次付款,在房屋建筑工程主体封顶、装饰及其他工程完成工程量的70%时,支付安全文明施30%;申报的工程进度款中应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
7.12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约定:第一次付款,在工程施工现场的围挡、大门(如有)、冲选平台(如有)、排水系统、临时设施等完成,并完成施工现场安全措施备案后,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的50%;第二次付款,在文物修缮、结构加固、装饰装修及其他工程完成工程量的70%时,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的50%;申报的工程进度款中应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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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2026年4月29日发布的初步设计图纸 |
原2026年4月29日发布的图纸作废,以2026年5月13日发布的为准,由投标人在**阳光平台系统自行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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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
2026年4月29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
原2026年4月29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作废,以2026年5月13日发布的为准,由投标人在**阳光平台系统自行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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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获取时间(**时间):2026 年4月 29日至2026年5月9日18时00分止。 |
4.1获取时间(**时间)**:自2026 年4月29日至2026年5月18日18时00分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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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所有关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5.1 招标公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6月1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时间):2026年6月1日08时30分—2026年6月1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6.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本次招标将于2026年6月1日09时30分(**时间)在**市**区枫林路18****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详见电子显示屏安排)开标。标书代写 2.2.2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 6 月 1 日**时间 9 时 30 分标书代写 |
5.1 招标公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6月3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时间):2026年6月3日08时30分—2026年6月3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6.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本次招标将于2026年6月3日09时30分(**时间)在**市**区枫林路18****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详见电子显示屏安排)开标。标书代写 2.2.2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 6 月 3日**时间 9 时30分标书代写 |
其他内容不变。各潜在投标人按澄清内容编制投标文件,如未及时关注澄清通知所产生的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地址:**市**区石柱岭二路4号
联系人:王浩齐
联系电话:0771-****087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市**区云英路15号3****集团大厦6楼
联系人:黄丽杰、岑昌桦
联系电话:0771-****118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