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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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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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陈桥镇2026年小麦“促弱转壮”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6年3月25日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公司
地址:**省洛****中心大道74号
被投诉人:****政府
地址:**省**县陈桥镇4号
五、基本情况
(一)投诉事项
1.河****公司填报的货物“99%闪溶磷酸二氢钾”的制造商为“****公司”,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公司,中标公司声明函不实或填报错误,应予以废标,不具备成交资格。
2.河****公司填报的货物“丙硫菌唑戊唑醇”的制造商“******公司”声明函填报从业人数17人,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公司缴纳社保人员23人,从业人数不符。声明函不实或填报错误,应予以废标,不具备成交资格。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根据上述审查查明的事实,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作出行政裁决如下:
对投诉人投诉事项1:经核查本项目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公司投诉答复,99%闪溶磷酸二氢钾生产商名称事件属于填写不完整,应为文字瑕疵,未对招标文件构成实质性偏离,不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投诉人投诉事项1依法不成立,予以驳回。
对投诉人投诉事项2:现有证据无法判定丙硫菌唑戊唑醇的制造商从业人数造假,且中标供应商不会因声明函中从业人员的多寡得利,无弄虚作假的主观动机,不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投诉事项2依法不成立,予以驳回。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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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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