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区蔡甸街树藩大街491号(新闻中心大楼)1栋、2栋、3栋、5栋部分房屋(5910.66平方米)10年承租权(二次挂牌)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4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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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街树藩大街491****中心大楼)1栋、2栋、3栋、5栋部分房屋(5910.66平方米)10年承租权(二次挂牌)

正式披露 项目编号:**** |未关注|
租赁底价141.86 万元(首年)
交易品类
资产租赁
出租用途
其他
挂牌起始日期 2026-05-14 挂牌结束日期 2026-05-27
保证金金额(元) 750000 ( 75 万元)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交易机构: ****公司
交易机构联系人 王经理 027-****1316
出租方 ****

出租申请与承诺标的基本信息出租方情况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标的资产信息评估信息
出租申请与承诺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租赁申请书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交易所、意向承租方造成损失的,以本项目设定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标的名称 **区**街树藩大街491****中心大楼)1栋、2栋、3栋、5栋部分房屋(5910.66平方米)10年承租权(二次挂牌)
租赁底价 141.86万元(首年)
挂牌开始日期 2026-05-14
挂牌截至日期 2026-05-27
出租方情况
出租方名称 ****
所在地区 **省 - **市 - **区
注册地(住所) **省****经济开发区常军大街104号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0114MADP7EWN18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租赁期限 10年
是否存在定价依据 是
定价依据 评估
租赁面积说明
根据出租方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书的《鄂(2025)**市**不动产权第****977号》记载,该处房地产权利****融媒体中心,证载建筑面积合计为5898.82平方米,其坐落于蔡旬区**街树落大街491****中心大楼),房屋总层数为12层。根据出租方提供的《****融媒体中心房屋面积测绘项目测绘报告》,出租标的证载面积与实际测绘面积不一致,其实际测绘面积为6297.45平方米,纳入本次出租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为1栋1-5层、2栋1-12层、3栋2-3层、5栋1层房地产,其面积合计为5910.66平方米。

租金调整方式 涉及
租金调整方式说明 本次招租标的租赁期为10年,租赁期内租金每3年递增5%(即第四年、第七年、第十年在上年度租金价格基础上上浮5%)至《租赁合同》终止为止。
是否有免租金装潢期 是
免租期 6
免租金装潢期时间单位 月
租赁用途 其他
目前状态 空置
资产概述
本次出租标的为**区**街树藩大街491****中心大楼)1栋1-5层、2栋1-12层、3栋2-3层、5栋1层房地产,出租面积合计5910.66平方米。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 承租方
交易服务费说明 本租赁交易涉及交易双方应支付的租赁交易服务费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其他招租条件
1.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75万元到****交易所指定账户,并登录“e产权”——【个人中心】,在【我的订单】界面中完成报名项目保证金支付操作(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在“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中确定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为准);保证金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报名登记的意向承租方名称即为交纳保证金的主体)。

2.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成交结果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将首期租金(保证金一部分转为首期租金)及产权交易服务费一次性足额交至****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中完成对首期租金和产权交易服务费的确认付款操作。

3.承租方须同意****交易所在收到首期租金及所有产权交易服务费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4.出租方提出:

(1)意向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承租的房屋对外转租、分租或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关系,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出租方有权追究责任和损失;

(2)出租方按约定将出租资产交付承租方后,承租方自行负责装修改造,且不得影响资产固定设施的结构及消防配套设施(若承租方按实际使用确需部分改造的,必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批准后,方可对资产进行适量改造或增加设施,其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3)房屋租赁期内,如遇国家政策、政府相关部门决定要求收回出租资产等不可抗力因素,出租方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并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不支付任何赔偿或补偿。承租方必须承诺无条件服从,并在出租方规定的期限内将承租的房屋按租用前双方确认的财产清单交还给出租方,且承租方不得提出任何赔偿;

(4)承租方不得擅自对既有房屋结构进行改动。其中房屋装饰不得破坏房产结构和承重,不得违反消防管理规范等,不得出现安全隐患,严防安全事故;

(5)承租方是资产租赁期间的实际管理人。在资产范围内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6)《租赁合同》到期之日,承租方应向出租方归还本资产的使用权及管理权。因承租方对承租资产装修改造而形成的建筑部分均由出租方按现状无偿承继,对不符合要求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恢复原貌。未经出租方同意留存的物品,出租方有权处置。

承租资格条件
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法人 、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出租标的整体招租不分拆,且空置无承租方,不存在租赁关系及优先承租权。

2、意向承租方须完全认可由**弘晖房****公司对本次公开招租所出具的租金资产评估报告(弘晖评报字(2025)第****004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3、本项目出租方为****,为标的资产的实际经营管理单位,出租方承诺对标的资产拥有完全有效的对外出租的权利。

4、标的是以现状出租,承租方应无条件接受该标的。如标的中所涉及的资产信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评估报告》中评估信息为准,面积差额变化不影响本次租赁交易的价格和结果。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及标的现状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和瑕疵,****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交易所****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5、本次招租标的租赁期为10年,租赁期内租金每3年递增5%(即第四年、第七年、第十年在上年度租金价格基础上上浮5%)至《租赁合同》终止为止。

6、免租金装潢期:鉴于本次招租的标的物为首次对外公开招租,且目前尚需装修改造,出租方将为承租方提供6个月的装修期,以便于承租方有充足的时间进行装修、完成消防验收及办理相关的经营证照(免租金装潢期不计入租期内)。在免租金装潢期内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水电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在承租本标的时,承租方须在《租赁合同》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向出租方直接缴纳三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票据由出租方开具)。履约保证金在《租赁合同》期满后,经出租方验收确认资产无损毁等情形且承租方付清全部租金及其他费用后,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至承租方。否则出租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取未交付租金、违约金或赔偿金等(不足部分由承租方另行赔偿)。

8、鉴于租赁期前6个月为免租金装潢期,首年度须一次性支付6个月租金,第二个租赁年度开始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先交租金后使用,租赁期间因资产使用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费、网费等)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须承诺按时缴纳给相关部门。首期租金在****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进行统一结算,后期租金由交易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约定自行结算。

租赁面积(平方米)/数量(台) 5910.66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6-05-14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规则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9个周期
延牌情况 目前已**0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价款交纳说明 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成交结果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将首期租金(保证金一部分转为首期租金)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足额交至****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中完成对首期租金和交易服务费的确认付款操作。
处置方案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 多次报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否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否
保证金设定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
保证金交纳说明 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75万元到****交易所指定账户,并登录“e产权”——【个人中心】,在【我的订单】界面中完成报名项目保证金支付操作(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在“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中确定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为准);保证金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报名登记的意向承租方名称即为交纳保证金的主体)。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1.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承租方“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账户】,意向承租方自行在“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管理(资金转出)】将资****银行账户。
2.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未竞得出租标的的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账户】,意向承租方自行在“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管理(资金转出)】将资****银行账户。
3.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应对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意向承租方承租资格,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交易所****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租赁交易服务费,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经出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交易所****公司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交易所****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签订《租赁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后不签订《租赁合同》的;④经确认的承租方未按照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的。
标的资产信息
不动产
建筑面积 5910.66(平方米)
地址 **区**街树藩大街491号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 **弘晖房****公司
租赁价格评估值 141.85584万元/年
核准(备案)日期 2025-09-10
评估基准日 2025-08-04
核准(备案)机构 ****政府****管理局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5-14
重新招标
蔡甸区蔡甸街树藩大街491号(新闻中心大楼)1栋、2栋、3栋、5栋部分房屋(5910.66平方米)10年承租权(二次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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