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县主要粮食作物统防统治,全面落实完成好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根据《**县2026年小麦“一喷三防”实施方案》和《**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承接本项目服务主体(以下简称服务主体),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事项
2026年我县《小麦“一喷三防”项目》《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拟在全县小麦种植区实施,本次公开遴选的社会化服务农业托管事项为小麦植保无人机防治,全县共遴选服务主体5家。本次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为小麦连片种植实施区统防统治,服务对象以全县小麦连片种植主体为主。全县具备能力的服务主体均可申报。
二、服务主体资格
项目实施服务主体从符合实施条件的社会化服务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社中择优选择,有服务经历的主体优先。
三、服务主体条件
1.服务主体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证件,具有完整的服务体系和管理制度。
2.服务主体登记注册时间需在1年以上,并具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社会信誉良好,无安全责任事故,无群体性上访事件等。
3.必须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服务面积日均1000亩)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从业人员,要求农业技术力量、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科技水平、服务水**安全水平较高,各类机械经过年审,作业人员证照齐全,必须提供飞防作业轨迹。
四、遴选方式和程序
1.申报。 有意愿开展农业社会化托管服务的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化服务企业、农民**社)自愿申报、并自行前往上报相关评审资料。
2.评审。 申报结束后,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乡村**、农机、农技等****小组进行评审。
3.公示。 评审结束后,及时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五、相关约定
1.实行服务限价与财政补助相结合。对政府补助服务按照上年度实际平均收费确定服务费用标准。财政补助按照服务合同、实际作业量、规定的补助标准进行补助,原则上较上年服务单价的比例上浮不超过30%。
2.实行合同管理制度。入选服务承接主体需****服务中心、****服务中心签订《社会化服务合同》。
3.服务技术标准及验收标准按照《**县小麦“一喷三防”实施方案》《**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执行。
六、其他事项
1.申报表签字盖****服务中心,同时报送证明具备服务资格的相关印证资料。
2.申报时间。自5月18日—5月22日18:00截止,接收材料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14:30-18:00。
2.申报联系人:
单位:****推广中心
联系人:闫锋联系电话:133****4627
报送申报材料地址:****服务中心114办公室
附件:
1.**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申报表
2.**县2026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承诺书
附件1:
**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申报表
| 承 接 主 体 基 本 情 况 |
服务主体 名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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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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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人姓名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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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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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投入工作 人员人数 |
机械数量 (台、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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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内容 |
作业机型 |
农机具 (台、套) |
日均作业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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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化病虫害防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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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心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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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农业农村局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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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县2026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
承接主体承诺书
****:
为严格2026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操作规范,确保项目资金惠及农户,根据《****关于公开遴选2026年中央财政小麦“一喷三防”和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主体的公告》要求,本服务组织对申报2026年度**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服务能力,作出如下承诺:本服务组织自愿接受项目主管部门监督,坚决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主管部门各项要求完成作业。如有弄虚作假,自愿承担法律责任及自愿接受以下处罚:
1.追缴退回项目补助资金;
2.取消各项涉农补贴资格,列入补贴黑名单;
3.承担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服务组织:(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