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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7085786 | 建设单位法人:何世辉 |
| 丁宇强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市临港街道润华路 20 号 |
| **综合利用发电(热电)项目(二期机组技改)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87-火力发电;热电联产(均含掺烧生活垃圾发电、掺烧污泥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1-D4411-火力发电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市临港街道润华路 20 号 |
| 经度:12061.60808 纬度: 315537.59751 | ****机关:****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0-24 |
| 锡行审投许〔2022〕18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18-11-2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0 |
| 6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708578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公司 |
| ****0281MADWY12866 | 验收监测单位:**康达****公司 |
| 913********077258K | 竣工时间:2025-12-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4-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5-1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 为加快推进**综合利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市 “十四五” **综合利用发电规划>的批复》(苏发改能源发〔2022〕595 号),同意****建设**综合利用发电(热电)项目。项目建设地****工园区****现有生产区域内。 | 实际建设情况:为加快推进**综合利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市 “十四五” **综合利用发电规划>的批复》(苏发改能源发〔2022〕595 号),同意****建设**综合利用发电(热电)项目。项目建设地****工园区****现有生产区域内。 |
| 原环评中四合一空压机/发电机组利用PTA工艺过程中产生的不同等级蒸汽余热和氧化尾气(成分主要为氮气、氧气、二氧化碳、溴和水)余压生产主生产工艺所需压缩空气,并实现**综合利用发电。由于行业发展低迷,现PTA工艺过程产生的氧化尾气已满足不了综合利用需求,实际建设的双分流补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仅对蒸汽回收利用进行发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工程将****一期、二期 PTA 项目空压机组改造为四合一空压机/发电机组,利用三期 PTA 项目四合一空压机/发电机组,以及污水处理设施、沼气预处理设施、沼气发电机组等进行**综合利用发电,所发电量除自用外其余全部上网。项目主要生产系统及设备包括:4套PTA生产线四合一空压机/发电机组、5 台沼气发电机组及2台余热锅炉等。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年供压缩空气155亿Nm3,年发电量 14.06亿kWh,年供热量13.76万GJ,年可节约煤炭消耗约95.32万吨(电量按等价值折算)。 | 实际建设情况:本工程将****一期、二期 PTA 项目空压机组改造为四合一空压机/发电机组,利用三期 PTA 项目四合一空压机/发电机组,以及污水处理设施、沼气预处理设施、沼气发电机组等进行**综合利用发电,所发电量除自用外其余全部上网。项目主要生产系统及设备包括:4套PTA生产线四合一空压机/发电机组、5 台沼气发电机组及2台余热锅炉等。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年供压缩空气155亿Nm3,年发电量 14.06亿kWh,年供热量13.76万GJ,年可节约煤炭消耗约95.32万吨(电量按等价值折算)。 |
| 原环评中二期项目配套的四合一空压机/发电机组发电量为2.35亿kWh/a,压缩空气产量为36.3亿Nm3/a,实际建设的双分流补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发电量为1.44亿kWh/a,不产出压缩空气。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原则同意项目申请报告所选用的设备和设计方案,请进一步优化总平面布局、深化建设方案。抓紧做好与供电部门的工作衔接,认真按照供电部门接入系统设计审查意见,落实相关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原环评中四合一空压机/发电机组由汽轮机、膨胀机、空压机、发电机组成,汽轮机和膨胀机与空压机、发电机采用“四合一”方式联轴布置。PTA工艺系统启动时,发电机充当驱动电机,使用外界电力驱动空压机工作,待装置稳定生产时,汽轮机和膨胀机开始带动发电机工作,发电机产生的电量优先供给空压机使用,多余电量上网,从而实现**综合利用发电。 |
| 满足实际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请****认真做好设计、施工、运营期间的生态环保方面的工作,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项目建设和运营安全。 | 实际建设情况:认真做好设计、施工、运营期间的生态环保方面的工作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涉及项目招标投标事项的,请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市有关规定开展招标工作。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市 “十四五” **综合利用发电规划>的批复》(苏发改能源发〔2022〕595 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实施<**市 “十四五” **综合利用发电规划>的通知》(锡发改能源〔2022〕8 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综合利用发电(热电)项目的政策意见》;《中华人民**国不动产权证书》(苏(2020)**市不动产权第 ****154 号);****中心《关于******综合利用发电(热电)项目项目申请报告的评审意见》(锡政务服务审〔2022〕106 号);**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审表等。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请你局督促****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利用、节能审查、环评审批、安全生产等相关报批手续。项目开工后,请及时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报备项目建设实施情况。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 2 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四、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五年内建设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实际建设情况:涉及项目招标投标事项的,请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市有关规定开展招标工作。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市 “十四五” **综合利用发电规划>的批复》(苏发改能源发〔2022〕595 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实施<**市 “十四五” **综合利用发电规划>的通知》(锡发改能源〔2022〕8 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综合利用发电(热电)项目的政策意见》;《中华人民**国不动产权证书》(苏(2020)**市不动产权第 ****154 号);****中心《关于******综合利用发电(热电)项目项目申请报告的评审意见》(锡政务服务审〔2022〕106 号);**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审表等。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请你局督促****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利用、节能审查、环评审批、安全生产等相关报批手续。项目开工后,请及时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报备项目建设实施情况。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 2 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四、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五年内建设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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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3259.1 | 0 | 0 | 0 | 0 | |
| 0 | 0 | 1.7332 | 0 | 0 | 0 | 0 | |
| 0 | 0 | 0.1486 | 0 | 0 | 0 | 0 | |
| 0 | 0 | 3.46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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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244.78 | 0 | 0 | 0 | 0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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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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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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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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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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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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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