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鹰厦线铁塔增设摄像头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 招标条件
****集团公司鹰厦线铁塔增设摄像头项目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技术改造。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鹰厦线铁塔增设摄像头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2个包件共计3项物资,01包件:室外一体化球型摄像机(含设备箱) 64台;02包件:1.GPON OLT含分光器 3套;2.GPON ONU(含分光器)28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01包: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授权书,制造商不得就其授权产品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投标。
02包: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授权书,制造商不得就其授权产品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投标。
2.接入网设备须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发的入网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5月14日 09:00至2026年5月20日 09:00(**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室外一体化球型摄像机:0元、接入设备: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标书代写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4日 09:1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 (电子招标采购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地 址: **省**市**区**路7号
邮 编: /
联 系 人:杨工
电 话: 159****9303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代理机构:****
地 址: **省**市**区**路96号
邮 编: /
联 系 人:高工
电 话: 0791-****0362、137****0572
传 真: /
电子邮件:****@qq.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天佑路支行
账 号: 360********100001216
9.其他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