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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受理通知书
南政务批(市政)〔2026〕9号
****公司:
你单位于2026年5月7日提出的“在**市**区三塘镇那笔村段选坡设置**市**区三塘镇那笔村段选坡消纳场”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有效期届满延续行政许可申请,我局于当日接收申请材料,出具接收申请材料凭据。经审查,该申请存在以下不符合行政许可受理条件的情形:申请材料中的**市**区三塘镇那笔村段选坡消纳场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有效期自2025年5月26日起至2026年5月25日止,申请人未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期申请。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机关提出申请。但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的规定,因你公司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存在上述不符合行政许可受理条件的情形,我局决定对你单位提出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有效期届满延续申请,不予受理。
如你单位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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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电话:市政项目科 0771-****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