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局向我局申请**州重点区域公共基础设施配套电源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家林业局《建设****审批办法》及《建设项目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州重点区域公共基础设施配套电源建设项目
二、项目批准文号
**回族****委员会《关于**州重点区域公共基础设施配套电源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三、拟占用林地单位
****信息化局
四、被占用林地单位
****管理局
五、拟占用林地的面积、权属、地类、起源、林种、优势树种
**州重点区域公共基础设施配套电源建设项****管理局林地总面积0.0336公顷,均为永久使用林地;按地类划分均为乔木林地;按林地权属划分均为国有林地;按林地保护等级划分为Ⅱ级保护林地0.0046公顷、Ⅲ级保护林地0.0290公顷;按森林类别划分为国家级二级公益林地0.0046公顷、地方公益林地0.0290公顷;按使用林地类型划分均为特种用途林;按林种划分均为自然保护林;按起源划分均为天然林;拟使用林地范围内优势树种为云杉。该项目建设利用林间空地,不涉及林木采伐。
****管理局2个林班6个小班,即:****管理局48林班60、62、74、439a、685a小班,51林班45小班。林地、林木权属均为国有,****管理局经营、管理。
六、拟占用林地期限:
****管理局林地总面积0.0336公顷,均为永久使用林地。
七、拟占用林地选址:
本项目使用林地区域****管理局48林班60、62、74、439a、685a小班,51林班45小班,共涉及2个林班6个小班。
我局拟对该申请进行审核上报,相关单位和个人对该申请选址范围内的林地、林木权属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12月8日―2025年12月12日期间向我局反映,逾期不受理。
联系单位:****
联系电话:0994-****119
公示期间如无异议,我局将根据该公示内容予以审核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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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