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昌吉州重点区域公共基础设施配套电源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公示

审批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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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州重点区域公共基础设施配套电源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公示

****信息化局向我局申请**州重点区域公共基础设施配套电源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家林业局《建设****审批办法》及《建设项目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州重点区域公共基础设施配套电源建设项目

二、项目批准文号

**回族****委员会《关于**州重点区域公共基础设施配套电源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三、拟占用林地单位

****信息化局

四、被占用林地单位

****管理局

五、拟占用林地的面积、权属、地类、起源、林种、优势树种

**州重点区域公共基础设施配套电源建设项****管理局林地总面积0.0336公顷,均为永久使用林地;按地类划分均为乔木林地;按林地权属划分均为国有林地;按林地保护等级划分为Ⅱ级保护林地0.0046公顷、Ⅲ级保护林地0.0290公顷;按森林类别划分为国家级二级公益林地0.0046公顷、地方公益林地0.0290公顷;按使用林地类型划分均为特种用途林;按林种划分均为自然保护林;按起源划分均为天然林;拟使用林地范围内优势树种为云杉。该项目建设利用林间空地,不涉及林木采伐。

****管理局2个林班6个小班,即:****管理局48林班60、62、74、439a、685a小班,51林班45小班。林地、林木权属均为国有,****管理局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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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拟占用林地期限:

****管理局林地总面积0.0336公顷,均为永久使用林地。

七、拟占用林地选址:

本项目使用林地区域****管理局48林班60、62、74、439a、685a小班,51林班45小班,共涉及2个林班6个小班。

我局拟对该申请进行审核上报,相关单位和个人对该申请选址范围内的林地、林木权属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12月8日―2025年12月12日期间向我局反映,逾期不受理。

联系单位:****

联系电话:0994-****119

公示期间如无异议,我局将根据该公示内容予以审核上报。


****

2025年12月8日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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