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向我局申请**市******基地项目使用林地,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家林业局《建设****审批办法》及《建设项目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市******基地项目
二、项目批准文号:
该项目于2018年9月30日取得了****林业厅准予许可决定书《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新林资许准〔2018〕1147号);于2020年5月29日取得**维****草原局《关于**市******基地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行政许可续展决定》(新林资许续〔2020〕72号),延期至2022年9月29日;于2022年9月28日取得**维****草原局《关于**市******基地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行政许可续展决定》(新林资许续(昌)〔2022〕007号),延期至2023年9月29日。因未及时办理转建设用地手续,林地行政许可已过期。需重新办理该项目使用林地手续。
三、拟占用林地单位:
****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四、被占用林地单位:
****管理局
五、拟占用林地的面积、权属、地类、起源、林种、优势树种。
**市******基地项****管理局林地总面积0.3089公顷,均为永久使用林地;按地类划分均为其他林地;按林地权属划分均为国有林地;按林地保护等级划分均为Ⅱ级保护林地;按森林类别划分均为国家级Ⅱ级公益林地;按使用林地类型划分均为其他林地;按林种划分均为其他;按起源划分均为其他;使用林地范围内无优势树种,不涉及林木采伐。
涉及小班为:****管理局24林班24小班,共涉及1个林班1个小班。林地、林木权属为国有,****管理局经营、管理。
六、占用林地期限:
****管理局林地总面积0.3089公顷,均为永久使用林地。
七、占用林地选址:
本项目使用林地区域****管理局24林班24小班,共涉及1个林班1个小班。
我局拟对该申请进行审核上报,相关单位和个人对该申请选址范围内的林地、林木权属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12月8日―2025年12月12日期间向我局反映,逾期不受理。
联系单位:****
联系电话:0994-****119
公示期间如无异议,我局将根据该公示内容予以审核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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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