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发改许〔2026〕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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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县营盘洲、白石铺、收纤铺渡口码头升级改造项目(渡口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居民交通效率与便捷性,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颁布的政策、法律和法规,同意实施**县营盘洲、白石铺、收纤铺渡口码头升级改造项目(渡口部分)(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1、项目选址位于**县郑家驿镇、剪市镇;
2、本项目为**市**县营盘洲、白石铺、收纤铺渡口3个人行渡口提质改造为汽车渡口。3个渡口均为斜坡道型式,营盘洲、白石铺渡口坡比为1:9,收纤铺渡口坡比为1:10,宽度均为8m,设汽渡船(28x8x1.****.842m)一艘,自带跳板(7.8x4.3m)一座,3个渡口各设侯船室一座(均为20㎡)。
三、项目单位(法人):****,负责本项目建设、经营和管理。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799.04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及县级配套。请按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项目投资。
五、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六、项目建筑、电气、暖通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及节能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并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七、本项目建设工期2个月,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
八、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相建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
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九、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改革局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