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委托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凤池路以南、逸品街以东地块文勘配套土方工程(磋商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磋商。
1、项目编号:****
2、项目内容简述:凤池路以南、逸品街以东地块文勘配套土方工程。具体详见第四章磋商项目需求。
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993825.09元,最终报价超过此价格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3.1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特别说明:在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也可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替代以上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3.2采购人根据磋商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供应商具有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或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2)凡为磋商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标书代写
4、欢迎各潜在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
4.1请供应商在本项目规定获取时间内按照以下要求提供证明文件,且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方为有效,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至代理机构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供应商无法至现场的可电联025-****6158后将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qq.com。
4.2磋商文件获取信息:
(1)磋商文件获取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21日为止,每天8:30-12:00,13:30-17:30(**时间,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免费获取。
5、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
6、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7、磋商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8、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加盖公章的正本扫描件PDF格式、U盘或光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9、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6年5月25日9时00分;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5月25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10、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不接受邮寄、传真):**市**区水佑岗6号4楼403-1室(开标大厅)。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专家与供应商进行磋商,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出席。标书代写
11、采购人联系方式名称:****
联系人:居科
联系电话:025-****3483
联系地址:**市**区文苑路118号
1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名称:******公司
联系人:郭工
地址:**市**区水佑岗6号
联系电话:025-****6157 025-****6158
13、公告媒体
13.1本磋商公****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cn/)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13.2若有关本次磋商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cn/)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