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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取保证金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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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程豹钛7 (EV)-3台,比亚迪,四驱闪充版
物料描述:租期暂定为2年,报不含税单价,报价人需提供本次租赁车辆的全车脚垫、坐垫、太阳膜以及车内配套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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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货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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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要求投标报价不含税、投标报价需要包含运费、不允许对部分招投标行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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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其他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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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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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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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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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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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国道110线毕协段(二期工程)公路项目汽车(安全用车)询价租赁 -询价
****集团****公司
国道110线毕协段(二期工程)公路项目
汽车(安全用车)询价租赁
采购单位:****集团****公司
国道110线毕协段(二期工程)公路项目
二O二六年 五 月﹒**市
一、采购基本信息
****集团****公司就 国道110线毕协段(二期工程)公路项目使用的 安全用车 已具备询价租赁条件,现以询价的方式进行租赁,现发布询价欢迎有意向合格供应商参加本次报名报价。
二、项目概况
国道110线公路起于**德胜门,终于****市,全程1426km。在我区境内长度约870公里,是连接我区中西部盟市重要交通纽带。国道110线**段,大部分段落道路现状已为一级公路,本项目为国道110线**市毕克齐至协力气段,线路起于土左旗毕克齐镇以北,向东衔接国道110**至毕克齐段一级公路,现已通车;项目终点西侧国道110**段已全线改为一级公路。本段道路成为一处“瓶颈”,直接影响国道110全线畅通。本项目途径**市土左旗毕克齐镇、察素齐、敕勒川镇。
三、租赁地点
**市**陶思浩村(国道110线毕协段(二期工程)公路项目)。
四、询价清单
车型
数量
单位
限价
不含税年租金/元
租赁地址
备注
方程豹钛7
(EV)675KM四驱闪充版(黑色)
3
台
74257.4
**市**陶思浩村(国道110线毕协段(二期工程)公路项目)
安全用车:租期-2年,新车,租车费用按年支付,年租赁费用含:闪充充电桩的安装、车辆保险、维修保养、非人为产生的维修费用、每年冬天必须更换4根雪地轮胎新车两年内更换一次轮胎等除过路费、人员费用、停车费等其他一切必要费用
限价合计: 222772.2元/年
备注:1、年租金为不含税金额。
2、报价人本次报价不得高于询价限价。
3、不含税单价在履行期内按以下第 (1) 种方式执行:
(1)、固定单价。
(2)、浮动单价。
4、租赁日期以提车之日起计算租金,双方交接租赁车辆时,必须由指定的代理人办理交付、验收,其他人员交付、验收的无效。租赁期内,若出租单位提供的车辆不符合双方约定的使用要求,租赁方有权要求出租方更换符合要求的车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5、报价人需提供本次租赁车辆的全车脚垫、坐垫、太阳膜以及车内配套物品。
五、租赁单位资格要求(不满足以下资质要求或未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单位,询价方有权不通过其报名申请)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组织。
报名时应附报价人的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报价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汽车租赁。
2、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纳税人证明)。
3、需附报价单位近期申请开具的无欠税证明。
4、提供承诺函,需包含以下承诺内容。
(1)我方在此声明,本次公开询价活动中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如发现响应资料虚假,或与事实不符而导致报价无效,甚至造成任何法律和经济职责,完全由我方负责;
(2)我方在本次公开询价活动中绝无资质挂靠、串标、围标情形,若经贵方查出,立即取消我方报价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职责;
(3)我方在以往的车辆租赁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或虽有不良记录,但已超过处理期限;
(4)我方未被地市级及其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取消响应资格的处罚且该处罚在有效期内的;
(5)我方一旦成交,将严格按照响应文件中所承诺的报价、质量、数量、期限等资料组织实施;
(6****公司高管(家属及****集团、交通集团及下属企业不存在任何隶属关系,并非该企业的在职员工,未在企业内部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监事、经理、部门主管等行政职务,也无劳务、劳动关系,未从该企业获取任何形式的薪酬、福利或其他经济利益。
(7)我方一旦成交,将按规定及时与承租人签订合同。
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承租人要求,车型,配置参数符合询价清单要求。
七、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
双方办理结算前,乙方应当开具足额增值税发票交付甲方,****银行转账支付进行支付。乙方特别知悉甲方单位的性质决定必须乙方先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甲方才能安排付款。发票必须合法有效,并与清单内容相符,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发票。租金自提车之日起算,租车费用按月计费,开具发票节点为租赁期年终或租赁期止,租赁费用支付期限为当期开具发票后一月内全额支付。
八、租赁期限
车辆租期为两年,租赁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按年续租,年租金另行协商确定。
九、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址
有意参加的租赁单位,通过“****采购云-大企汇”(https://nmglq.****.com/)网站获取电子版《询价文件》。
按照询价公告截止时间下载采购文件,报名开始时间(询价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5月12日9:00,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5月15日9:00。加急标书代写
报名截止时间前租赁单位获得文件后将“五、租赁单位资格要求”相应资格文件(PDF格式汇总后上传,以免遗漏)于2026年5月15日9:00前发到联系人邮箱(【付费后可见】),待租赁单位资质文件审核通过方可进行平台报价流程。加急标书代写
报价开始时间2026年5月15日9:00,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5月18日9:00。加急标书代写
十、报价响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址及评审时间、地址加急标书代写
1、本项目不接收纸质响应文件,响应报价及电子响应文件请于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在“****采购云-大企汇”登录响应单位账号完成相应报价并上传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以附件形式上传(PDF格式最终版电子响应文件,已报送经资质审核通过的文件可不上传)并填写清单报价内容。询价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须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鲜章)并彩色扫描。电子标服务
2、评审时间:2026年5月18日9:00。
3、评审地址:“****采购云-大企汇”平台。
十一、采购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采购云-大企汇(https://nmglq.****.com/)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十二、确定租赁单位原则
本次报价采用同批报价总价最低价法,总价报价最低的单位为本批次材料成交租赁单位(单项报价超单项最高限价按报价作废处理)。
采购结果成交前,如采购双方对拟成交结果有疑义,需进行成交结果商榷,待双方达成一致后,发布成交公示;若双方未达成一致(或成交租赁单位在供货期内出现供货不及时或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无法满足供货需求的),拟成交租赁单位可选择其它报价单位(按报价排序依次确定)以其报价价格相同质量供应,原成交租赁单位应无条件执行。
十三、联系人方式
采购单位:****
地 址:**市**陶思浩村
邮 编:010100
联系人及电话:谭建宏【付费后可见】
邮 箱:【付费后可见】
****集团****公司
国道110线毕克齐至协力气段公路工程项目二期工程
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2026年5月12日
公告访问方式:通过搜索或登录直接访问采销云平台
公告访问链接:go.****.com
投标方法:请按照采购商公告要求的支付方式,****银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