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1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审批
福建-龙岩-武平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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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14 09:4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备注

1

****公司110千伏集新线#19-#21塔迁改工程

**市**县十方镇下村村

****

**市****公司

项目(代码:****)位于**市**县十方镇下村村,原集新线环评报告表经我局批复,批复文号为龙环审〔2018〕6号,并已落实竣工环保自主验收;现对110KV集新线#19~#21塔进行迁改。迁改线路起于 110kV集新线G19塔,止于110kV集新线G21塔,**4基单回转角塔,单回线路长度为1.48km;同时对集新线#18~G19、G21~#22塔实施紧线操作,长0.84km;拆除原集新线#19~#21铁塔与线路。

1、落实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组织,加强施工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塔基施工做好高底脚设计和高跨设计,减少土方开挖量和对林木的砍伐,塔基开挖应避开雨季施工;建设塔基外截排水沟、施工废水沉淀池等设施,减轻施工的水环境影响;施工结束后,对牵张场等施工区、临时施工道路等各类临时占地应尽快恢复植被;完全拆除水泥杆并拆除至水泥墩至少至地下1米,对拆除的塔基应及时清理并进行有效的覆土和植被恢复。

2、落实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工程产生的废弃物、拆除的水泥块、导线、杆塔应合理处置。

3、落实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选择低噪声施工设备。

(二)落实工程项目运营期环保措施。

1、落实电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项目应优化设计,线路周围的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应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标准要求。

2、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导线选型、加强巡检等减噪措施,降低噪声对环境影响。

我局受理后,在局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一、公示时间:2026年5月15日-2026年5月21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环境局电话:0597-****568、****568(传真)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中心L幢供销大厦13****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