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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己二酸装置尾气提取一氧化二氮**综合利用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己二酸装置尾气提取一氧化二氮**综合利用项目(阶段性)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区杨****工园区幸福沟路2号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 https://pan.**.com/s/1pbG2Ss711QT_AL2xPPsaGwpwd=6a8a 提取码: 6a8a)
公示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
联系电话:189****7591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