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高师附小外墙维修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单****学校附属小学,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高师附小外墙维修工程施工 (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标段名称:高师附小外墙维修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开发区。
2.3建设内容:高师附小外墙维修工程施工,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工程规模:高师附小外墙维修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2.6工程合同估算价:约48万元。
2.7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本工程为高师附小外墙维修工程施工,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高师附小5号楼外墙进行维修等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8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
2.9工期:51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7月1日,竣工日期:2026年8月20日(竣工交付使用,如不能完成,每延期一天缴纳违约金3000元)。
2.10 ****政府采购工程: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以上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单位),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①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②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可仅提供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的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在中标后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①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②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三个月(2026年2月-2026年4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3.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根据苏建招办〔2022〕2号文要求,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中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标书代写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苏建函建管〔2025〕183号要求,被限制市场准入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省内工程投标。故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被限制市场准入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已解除限制,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6.招标文件的获取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6年05月20日 14 时 3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开发区公共**交易平台。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5月20日 14 时 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7.2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标书代写
8. 其他要求(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拟派项目安全员须无在建工程且全程在岗。
(4)中标后,招标人一旦发现中标人非法转包的,一律无条件退场,且三年内不得参加****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5)中标后,一旦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在施工过程中不服从指令、不接受变更等包含但不限于以上不配合发包人的行为的,后评价考核得分将一次性扣除20分,且暂停三年及以上在我单位承接业务的资格。
(6)本项目施工所产生的建筑垃圾不得随意倾倒而引起二次环境污染。如发现本项目中标单位因倾倒建筑垃圾产生环境的二次污染行为的,由中标单位自行按要求处理完成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不能按要求完成的,后评价考核得分将一次性扣除20分,且暂停三年及以上在我单位承接业务的资格。
(7)中标后,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的后续相关手续由中标人自行协调。不按要求协调推进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00元同时后评价考核扣分5分。
(8)本次招标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以企业内部执行制度为依据。
(9)本次招标全过程要素数据(包含项目动议审批、招标文件制作、招标公告发布、开标评标过程、标后监督管理等)均由招标人录入“****开发区公共**交易项目全流程监察平台”。平台对招标人、中标人、中介单位等交易主体进行数据研判分析,若在审批程序合规性、投标人抱团亲密度、投标价格偏离度、投标IP雷同性、开评标过程异常行为、专家评标倾向性、合同比对、项目负责人变更、工程量变更、中标方履约、招标人现场监管、竣工验收等监察点出现预警,将按类型依法依规调查处理。标书代写
(10)市场主体登录主体库完善基本信息,主体库网址:
http://58.****. 227.54:8081/TPBidder. 咨询电话:0512-****8503、199****8658。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 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开发区专区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开****中心A座6楼 地 址:**市**区北大街108****中心1幢8楼南区
联 系 人: 郭欢欢、张佳俊 联 系 人: 缪娟娟、顾坚
电 话: 0513-****2689 电 话: 138****3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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