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跃龙街道红枫路37号、39号、41号商铺招租项目(重发)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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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跃龙街道红枫路37号、39号、41号商铺招租项目(重发)
【发布时间:05/14 10:12:10】

竞包公告(重发)

一、本次竞包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县跃龙街道红枫路37号、39号、41号商铺招租项目

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县跃龙街道红枫路37号、39号、41号。红枫路41号商铺建筑面积为105.5平方米,为**县前童镇柘湖杨村所有;红枫路39号商铺建筑面积为105.5平方米,为**县前童镇上溪村所有;红枫路37号商铺建筑面积为105.5平方米,为**县前童镇妙宏村所有;共3间商铺整体出租。(意向承租人可在报名前对招租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凡参加竞租者都视同已经实地勘测,确认了租赁范围并认可出租标的物现状及招租要求)。

3、出租年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

4、出租用途:商铺。

5、承租底价:柘湖杨村:红枫路41号商铺3.6万元/年、 上溪村:红枫路39号商铺3.6万元/年、妙宏村:红枫路37号商铺3.6万元/年。

二、竞包人资格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以企业法人报名参加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再以自然人身份报名参加投标。

3、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查询为准】,如中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没收竞包保证金,该标的重新招标。标书代写

三、竞包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

2、开户银行:**银行**支行

3、账号:600********915210

4、户名:****

5、截止时间:2026年 5月20日16:30时前实际到账。标书代写

6、投标保证金的退回:投标保证金不计息,未中标的竞标人在招标会议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投标保证金退回相关登记手续。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支付完履约保证金并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

注:对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

四、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前缴纳(**县前童镇柘湖杨村、上溪村、妙宏村各收取壹万元)。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限届满且交接完毕后无息退回,如乙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五、报名及开标时间、地址标书代写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日起至2026年 5 月 20 日,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县**中路439号**紫园4号楼3楼307室)。

3、报名时必须提供下列资料:

(一)企业法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已五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

(4)投标人认为与资格审查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自然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投标人须将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在每一页上加盖投标人公章(红章),自然人应由本人签字并按手印。

4、购买竞包文件资料费为200元,售后不退。

5、开标时间:2026年5月21日9 时 30分00秒标书代写

6、开标地点:****卫生院2号楼二楼会议室标书代写

六、中标方式

本次竞标采用暗标的方式,投标报价为最高价者中标(低于底价视为无效标,如遇二个或二个以上投标报价相同时,则按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如有效投标人数为1名的,直接定为中标人,不得弃标(中标者若放弃中标,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包公告在**市**县基层小型平台、政务(村务)公告栏上发布。

没有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不接受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

八、承租款的支付

租赁期限为五年,租金支付以半年为一个支付周期。双方签订协议后:

租金支付方式:租金交纳采取先付后用的原则,第一期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付清,以后每半年租金必须在下个支付周期起始日的15日前将应付租金一次性付清。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每日按应付租金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逾期15日未支付租金,甲方还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租赁房屋内一切设施与设备由甲方处置,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其他

1、中标人在租赁期间,不得随意改变房屋使用性质,招标人书面同意中标人在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与现有设施的情况下,允许中标人装修、改善增设他物,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合同终止后的现有装修无偿归招标人所有。如中标人故意破坏装修和建筑物的,中标人必须按当时市场价值(或评估价值)进行赔偿或恢复现状。

2、承租方根据房屋现状,按消防、环保的规定和要求自行负责做好业态安全、环保审批,办理好消防、环保相关手续。承租方进行的经营活动必须具备符合安全、环保法规规定的安全、环保条件,涉及费用自行负责,同时自行处理协调好相关环保涉及的周边关系。

3、竞标人及其他竞标人私下串通协商,进行围标、串标、控制竞标价格等不正当行为的其竞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自愿****管理部门、纪****机关调查处理。

4、由中标人向****支付叁仟元中标服务费,中标后当场支付。

5、本项目为联合招标,中标后中标人须分别和每个甲方签订合同。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县前童镇柘湖杨村集体经济组织、**县前童镇上溪村集体经济组织、**县前童镇妙宏村集体经济组织

办公地址:**县前童镇柘湖杨村、上溪村、妙宏村

联系人:杨建银、葛吉文、郑之统

联系电话:158****8899、135****8560、158****0699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中路439号**紫园4号楼3楼307室

联系人:葛馨馨

联系电话:0574-****7993 150****8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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