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磨憨南坡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审批
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腊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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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主题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发布机构: ****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6-05-13 17:22
名 称: ****环境局拟审批《****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文号: 关键字: 施工,废水,废气,项目
****环境局拟审批《****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13 17:2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区

建设性质:**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公司

建设内容:**1****处理厂,一期规模10000m3/d,采用粗格栅、调节池/事故池+细格栅+旋流沉砂池+高效沉淀池+水解酸化池+多级AO池+二沉池+气浮池+臭氧接触池+生物滤池+紫外消毒处理工艺。配套建设工业污水管网10.82km,生活污水管网15.33km,**尾水转输管2.28km。工程主要处理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区南坡国际产业园一期、二期范围4.22平方公里内生产企业产生的生产废水。本次环评和评估对象为一期工程****处理厂粗、细格栅及事故调节池、紫外消毒渠、脱水机房、储泥池、臭氧制备间、加药间、鼓风机房和进出水在线检测等土建规模本次按一、二期21000m3/d规模建设)。项目总投资22502.3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62万元。

二、 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

1. 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车辆燃油废气、焊接废气等。

2. 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废水、施工废水、雨天地表径流、管道试压废水等。

3. 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运输车辆噪声。

4. 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开挖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

5. 生态环境: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活动对植物、动物、生态系统的影响;污水处理厂及管线工程占地、植被破坏、工程扰动等会对区域景观多样性、完整性造成不利影响。

(二)施工期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废气:场界设置施工围挡,施工场地采取洒水抑尘,各堆场覆盖措施;对进出施工区域的车辆进行清洗和清扫,合理规划车辆行驶路线、加强车辆维修保养、运输车辆采取覆盖措施;加强施工管理,施工扬尘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2. 废水:施工废水、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清洗废水、管道试压废水经临时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管线工程分段施工、分层开挖、分段回填,施工区设置临时排水沟,地表径流通过截排水沟引入沉砂池,经沉砂池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穿越南木窝河、南坡河管线采用定向钻施工工艺;施工人员不在现场食宿,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洗手等生活污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3. 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围挡施工,加强施工及运输车辆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限值要求。

4. 固体废弃物:****处理厂区域开挖产生的土石方部分用于场地回填,弃方全部用于磨憨南坡国际产能**园(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回填综合利用,剥离表土临时堆放于厂内东侧,后期用于厂区绿化覆土;配套管线施工开挖表土暂存于管线施工范围内,施工结束后用于管线沿线植被恢复。****回收部分回收利用,无法回收利用部分由施工方运至合法的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 生态环境:项目位于人类活动频繁的区域,保护动物出现的情况较少,施工噪声和振动对其影响较小;加强施工管理,禁止捕杀野生动物、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施工结束后,临时用地必须尽快进行覆土并恢复植被,避免形成新的水土流失;管线尽量采取边施工、边修复的措施,污水处理厂区域加强绿化面积;植被恢复优先采用原生表土和乡土物种,禁止选用外来物种,构建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的植被群落。

三、 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运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

1. 废气

项目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产生于:粗格栅、调节池/事故池、细格栅、旋流沉砂池、储泥池、污泥脱水机房、水解酸化池、高效气浮池等区域;食堂油烟废气。

项目运营期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未被完全捕集的废气及多级AO反应池废气。

2. 废水: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细格栅冲洗废水、生物滤池反冲洗废水、污泥脱水废水、制氧冷却循环水排水、化验废水(不含涉重金属试剂部分)、除臭系统排水、生活废水等。

3. 地下水:项目运营期地下水环境受污染风险主要情景为非正常状况下污水处理设施、危废贮存库、收集管道等泄漏造成地下水污染。

4. 土壤:项目运营期可能对土壤环境的影响途径为废水地面漫流、垂直入渗产生的影响。

5. 噪声:项目运营期主要来源于各类水泵、污泥脱水机、螺旋输送机、潜水搅拌机、风机等设备噪声。

6. 固体废物:运营期固废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等。一般固废包括栅渣、沉砂、废催化剂、废滤料、废分子筛、废填料、清淤污泥(来源于生活污水提升泵井、生活污水检查井、沉泥井),危险废物包括废紫外线灯管、分析废液、废试剂、检测废液、废矿物油、废油桶。

7. 环境风险:本项目环境风险事故类型主要为硫酸、氢氧化钠、乙酸、盐酸、废矿物油等泄漏,渗入土壤环境、地下水环境,从而污染周边的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硫酸、乙酸、盐酸泄露挥发及氨、硫化氢、甲烷泄露引起的环境污染。

(二)项目运营期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废气

(1)有组织废气:

粗格栅、调节池/事故池、细格栅、旋流沉砂池采用玻璃钢集气罩+风管抽吸废气,储泥池和污泥脱水机房密闭车间+风管抽吸废气,废气收集后均接入1#除臭系统(采用“化学洗涤+生物除臭”工艺)处理后经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水解酸化池、高效沉淀池采用盖板(池顶盖板开孔)+风管抽吸废气,废气收集后均接入2#除臭系统(采用“化学洗涤+生物除臭”工艺)处理经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值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净化效率不低于60%的油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通过高于屋顶的烟囱排放。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的小型规模排放标准限值。

(2)无组织废气

污泥脱水间设为密闭车间、种植绿化、喷洒除臭剂,在多级AO反应池投加4台除臭微生物培养箱除臭。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中二级标准。

2. 废水

本项目营运过程中自身产生的细格栅冲洗废水、生物滤池反冲洗废水、污泥脱水废水、制氧冷却循环水排水、化验废水(不含涉重金属试剂部分)、除臭系统排水、生活废水等统一进入项目污水处理系统与其他废水一并处理。

3. 地下水

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废贮存库、事故调节池、格栅渠道、旋流沉砂池、高效沉淀池、水解酸化池、多级AO池、储泥池、污泥脱水机房(含污泥斗)及酸碱储罐区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提升泵房、二沉池、臭氧接触池、回收水池、生物滤池、紫外消毒渠、一般固废暂存库、加药间、机修间、隔油池、化粪池采取一般防渗。鼓风机房及配电室、臭氧制备间、在线监测室、仓库、综合楼、门卫、除臭设备区、厂区道路等区域进行简单防渗。危废贮存库、储泥池及污泥脱水机房(含污泥斗)防渗要求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其余区域防渗要求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相关要求。

4. 土壤

严格执行分区防渗措施,做好废水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及检修,严格做好污染防控和分区防渗,可从源头上控制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的污染源强;针对可能造成的土壤污染,本项目从源头控制与过程控制采取相应防治措施,并提出土壤环境跟踪监测计划。

5. 噪声

****处理厂北侧厂界设置长397m,高1.5m的实体围墙,产噪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置于室内等降噪措施,日常加强设备巡检和维修。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6. 固体废物

栅渣、****填埋场填埋处置、一体化生活污水提升泵井、生活污水检查井、沉泥井清淤污泥****处理厂污泥处理系统处理,废催化剂、废滤料、废分子筛、废填料由供应商回收再利用。

废紫外线灯管、分析废液、废试剂、检测废液、废矿物油、废油桶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餐厨垃圾、食堂隔油池废油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产生于高效沉淀池、水解酸化池、二沉池、高效气浮池、回收水池、工业污水管检查井、沉泥井的污泥及气浮池产生的气浮渣须定期开展属性鉴别,并根据鉴别结果管理、处置,在试生产阶段以及服务范围新增不同类型企业、接纳新增生产废水时,均应及时、动态开展污泥属性鉴别。

7. 环境风险

加强风险物质的贮存管理;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配置应急物资、制定应急演练方案。

四、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依法开展公众参与。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 反馈方式

****环境局

Email:****@163.com

电话/传真:0871-****5789;0871-****9810(**市政务服务窗口)

通信地址:**市**新区锦绣大街1号4号楼

邮编:65050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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