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2027年度限额以下工程结算审核服务项目,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
2.2 招标范围:单项工程送审造价10万元(不含)以下结算审核服务。如省或其他主管部门或招标人对项目有特殊要求的,招标人有权另选工程结算审核服务单位。
2.3 工程类别:造价咨询。
2.4 招标估算价:约15万元。
2.5 咨询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如遇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招标人可随时单方解除本合同(或服务期内工程结算审核服务累计金额达到15万元则合同自动终止)。
2.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服务费报价及结算标准:
3.1 服务费计费基数标准:
(1)单项送审造价在10万元(不含)以下的工程结算审核服务基本收费=500元/项×(1+中标浮动率)。工程结算审核基本费以施工单位送审价作为计费依据。(说明:涉及零星用工的,按批次送审,即一批次为一个单项)。
(2)单项送审项目超过5%以外的核减、核增费按“(浙价服〔2009〕84 号)”文件中工程结算审核(追加费用)收费标准计算,由施工单位承担,建设单位代扣。
(3)除以上费用外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企业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4.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2018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且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6年1月至2026年3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公司社保证明有效);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6年1月至2026年3****中心出具的社保****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不得外聘。
4.3企业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不良行为记录(指针对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标书代写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5.获取招标文件
5.1时间:2026年05月15日至2026年05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
5.2地点(网址):**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com
5.3方式:投标人登陆**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com ,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在**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主页“投标人入口”登录后,点击【网上报名】-【项目报名】,找到对应项目,点击报名。完成后在【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中获取招标文件)。
5.4售价(元):0
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6.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网址)标书代写
6.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5日 14:30(**时间)标书代写
6.3投标地点(网址):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交易,投标人须通过**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到**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com)。
6.4开标时间:2026年05月25日14:30(**时间)标书代写
6.5开标地点(网址):**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com )标书代写
7.其他有关内容
7.1投标保证金:无。
7.2评标入围方法:参加开标并按规定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超过20家的,按照**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序号使用乒乓球,由招标人代表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0家投标人进入评审。 参加开标并按规定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超过20家的,全部投标人均进入评审。标书代写
7.3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不设技术标)。
7.4中标方式:得分第一名为中标候选人。
7.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5月25日14:30,地点为**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com)。标书代写
8.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com)上发布。
10.其他补充事宜
10.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0.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在**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招标监督单位(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资料下载”专区下载。
10.3其他事项:本项目为通过**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的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须通过**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com)进行电子投标,无法接受线下投标文件,请投标人合理安排好时间准时投标。
10.4**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https://ygcg.****.com/detail?articleId=347)。中标人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0.5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0575-****3066。
CA问题详见https://ygcg.****.com/detail?articleId=298。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杨工 联系人:李国虎
电 话:0575-****7709 电 话:138****8936
监督单位(部门):****监察审计处
联系电话:0575-****6832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6年0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