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车配件维修业务外包项目(包件1)成交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于2026年5月13日对****机车配件维修业务外包项目(包件1)进行了采购,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1.评审结果
| 包件号 | 业务外包服务名称 | 成交候选人排名 | 拟成交人 | 采购方式 | |
| 1 | ****机车配件维修业务外包项目 | 第1名 | **** | **** | 单一来源 |
2.公示时间
2026年5月14日至2026年5月17日
各报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物资部门提出异议,逾期不予受理。
3.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公示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4.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详细地址:**市**区南十方街1号9幢
联 系 人:温先生
联系电话:133****9629
电子邮箱:/
采购代理机构:****
详细地址:****示范区晋****园区**大街695****中心5层5015室
联 系 人:王文奇、宋晓芳、王雁、张雅靖
联系电话:0354-****855、181****6568
电子邮箱:****@126.com
****
2026年5月14日
附件:
异议函件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事项涉及的项目名称、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异议请求及主张;
(四)异议人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五)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六)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一并说明;
异议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授权书、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函件内容不全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