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2026年图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的委托,就其采购****图书馆2026年图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图书馆2026年图书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资金情况:已落实。
5.项目预算:人民币55万元
6.采购需求:****图书馆2026年图书采购,详见“第四章招标范围及要求”。本项目包含三个分包,各分包具体采购内容如下:
| 分包号 (标段号) |
分包名称 |
预算金额(人民币) |
最高限价 |
| 分包一 |
纸质图书 |
20万元 |
六二折 |
| 分包二 |
馆配电子书 |
25万元 |
近三年电子图书六九折 |
| 分包三 |
特价电子书 |
10万元 |
单价2.5元/本 |
备注:
本项目分包一、分包二、分包三同时开标,并按以上分包一二三顺序依次进行评标。同一供应商可以同时参加三个分包的投标,但是只能中一个分包,供应商在前一个****一中标候选人之后,仍然参加后续其他分包的评审,但是在后续其他分包中不能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标书代写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有效期从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具体供货时间以双方合同签订为准。
8.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参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扶持相关要求
(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严格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格式详见附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为批发业(分包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分包二、分包三)。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适用于分包一)
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电子出版物制作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适用于分包二、三)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供应商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的专项授权(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
3.联合体投标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1****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政府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政府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时间:2026年05月14日至2026年05月21日,每天09:00至11:00,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址:**市**区云**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4楼(www.****.cn)获取招标文件。
3.方式:线上支付。有意向的供应商应投标人登录https://www.****.cn**海外电子招投标平台,进入系统登录;(具体步骤请参考登录网页相关指南或使用手册,注册时的联系人须为负责本项目投标的联系人。本项目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https://www.****.cn/平台直接发送给此联系人。供应商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是其自身的风险,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线上支付并下载发票后,可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后到**市**区云**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4楼领取纸质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可在系统平台自行下载,其效力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提醒:供应商必须在上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及支付事宜,否则系统到时即关闭,不再接受支付。标书代写
4.售价:100元/套。
四、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6年06月04日09:00(**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4日09:30(**时间)。标书代写
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市**区云**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4楼开标2厅(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4.投标文件接收人:****。
5.开标时间:2026年06月04日09:30(**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市**区云**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4楼开标2厅。标书代写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项
1.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地区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com)‘****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
联系人:韩心雨、方东、孙夏卉
电话:025-****5991
地址:**市**区云**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4-15楼
2.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邱老师、高老师
电话:025-****5180、025-****5355
地址:**省**市**区高山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