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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省水土保持条例》《**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和水利部《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水保〔2018〕133 号)和《****水务局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通知》(深水保〔2019〕617 号)规定,2026年5月14日,****主持召开了仙元路(创科路-仙茶路)(原名:**市**区仙文路(创科路-仙茶路)市政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验收组认为仙元路(创科路-仙茶路)(原名:**市**区仙文路(创科路-仙茶路)市政工程)符合验收条件,验收合格,通过验收。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在工程建设验收公示网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5月14日至2026年6月15日,公示期间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可通过电话方式发表意见和建议,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黄工:电话:147****7750
建设单位:****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市水保****公司
监测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