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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4套房屋三年租赁权拍卖澄清公告
****2026年4月29日在**省公共**交易网发布的关于《****中心4套房屋三年租赁权拍卖公告》,现对公告中第二条第二款澄清更正如下:
1、原条款为“租赁期间发生的任何税、费、取暖费、物业费、水电费、房屋租赁税及土地使用税等费用由买受人负责”,现更正为“1-3号标的包括取暖费,4号标的不包括取暖费,其他租赁期间发生的任何税、费、物业费、水电费、房屋租赁税及土地使用税等费用由买受人负责。
特此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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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