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宜昌市猇亭区金猇路 181 号 1 处房屋三年承租权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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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期 2026-05-14 挂牌结束日期 2026-05-27 保证金金额(元) 18000 ( 1.8 万元)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交易机构:****公司 交易机构联系人 许经理 134****8915(微信同号) 出租方 **** 我要报名 出租申请与承诺 标的基本信息 出租方情况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标的资产信息 评估信息 出租申请与承诺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租赁申请书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交易所、意向承租方造成损失的,以本项目设定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标的名称位于**市**区金猇路 181 号 1 处房屋三年承租权 租赁底价1.995万元/年 挂牌开始日期2026-05-14 挂牌截至日期2026-05-27 出租方情况 出租方名称**** 所在地区**省 - **市 - **区 注册地(住所)**市**区金猇路181号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756850E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租赁期限3年 是否存在定价依据是 定价依据评估 租金调整方式不涉及 是否有免租金装潢期否 租赁用途商业 目前状态空置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承租方 交易服务费说明承租方须在《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涉及的产权交易服务费缴纳至****交易所****公司指定账户。 其他招租条件

(一) 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1.8万元到****交易所****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达****交易所****公司指定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二) 出租方提出:

1、本次标的屋一经成交,租金按每半年支付,提前半年支付下一期租金,租赁期限为3年,均为先付后用;

2、承租人不得转租所租赁的房屋,不得改变房屋建筑结构。

3、承租人若需要对承租房屋进行改造、装饰、装修必须以书面形式报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自行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并经过验收;

4、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违法违规经营,因违法违规经营所产生的一切纠纷或其他任何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承担,出租方可视情况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承租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5、租赁期满,承租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及时无条件将房屋移交给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改造等理由要求出租人进行补偿;

6、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社会事件或者国家及相关部门政策调整、政府行为、上级管理部门政策调整等,导致《资产租赁合同》无法履行时,各方均不承担责任。

(三)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认可并接受本次《招租公告》、《资产评估报告》、《资产租赁合同》的全部内容,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交易所****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四)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壹万元交易保证金到****交易所指定账户,“e产权”——【个人中心】,在【我的订单】界面中完成报名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操作(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在“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中确定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报名登记的意向承租方名称即为交纳保证金的主体)。

(五)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成交结果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若未完成则视为交易无效,出租方将对该标的重新挂牌招租。同时,意向承租方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承租方须在《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一次性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壹万元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余款按《房屋租赁合同》要求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同时涉及的产权交易服务费缴纳至****交易所****公司指定账户。租赁履约保证金在《资产租赁合同》期满后,经出租方验收确认房屋无损毁等情形且承租方付清全部租赁费用后,将租赁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至承租方。否则出租方有权直接从租赁履约保证金中扣取未交付租金、违约金或赔偿金等(不足部分由承租方另行支付),承租方若未按《资产租赁合同》要求按期缴纳租金、履约保证金,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资产租赁合同》。

(七)根据资产租赁使用期间管理要求,出租方提出:

(1)承租方资格条件须经出租方审核认定。意向承租方一经资格确认,不得变更承租人及租赁用途,否则视为违约,所有价款不予退还。

(2)承租方须按时交纳规定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期间的水电、垃圾卫生、防火、防盗、“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物业费等费用。

(3****交易所涉及的交易服务费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八)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认可并接受本次《招租公告》、《资产评估报告》、《资产租赁合同》的全部内容,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或****交易所****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承租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其它合法组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重大事项披露

出租方提示:

(一)本次出租的房屋无原承租户,房屋面积:151.14平方米。目前使用状态:空置。租赁用途:商业。项目成交后,本次承租人需自行负责清场并承担因清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及一切法律风险。****交易所****公司、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因清场相关问题引起纠纷,双方当事人自行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交易所****公司、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因纠纷造****文体中心)资产收益损失的,委托方有权追究纠纷当事人的赔偿责任。

(二)待本次公开出租的租赁期满后,承租方若有意继续承租该房屋,应再次通过公开市场交易获取租赁经营权。

(三)《资产评估报告》(鄂华融房评字(2026)050号)显示:本次出租房屋**区金猇路181号1处房屋。1处房屋所在楼层共五层,标的屋位于1层。

(四)租赁合同到期,承租人结**、电等费用,退还房屋后出租方退还履约保证金。

(五)标的是以现状出租,承租方应无条件接受该标的。如标的中所涉及的资产信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评估报告》中评估信息为准,面积差额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及政策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和瑕疵,****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或****交易所**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六)本项目其他需披露的事项详见**华融土地房****公司《评估报告书》(鄂华融房评字(2026)050号)。

租赁面积(平方米)/数量(台)151.14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2026-05-14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是 延牌规则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2个周期 延牌情况目前已**0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价款交纳说明承租方须在《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一次性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壹万元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余款按《房屋租赁合同》要求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处置方案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多次报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否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否 保证金设定 交纳时间挂牌截止日17:00前 保证金交纳说明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达****交易所****公司指定账户为准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1.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后其租赁保证金直接抵扣服务费。挂 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承租方交纳的租赁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抵扣服务费的;未竞得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承租方“我的账户”中(意向承租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承租方“我的账户”中(意向承租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按约定应收取的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经出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公司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能按期签订或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或未按时缴纳首期费用的。
③以网络竞价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能按期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及放弃租赁的。
除非出租方和承租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房屋租金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标的资产信息 不动产 建筑面积151.14(平方米) 地址**市**区金猇路 181 号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华融土地房****公司 租赁价格评估值19950元/年 核准(备案)日期2026-05-09 评估基准日2026-04-09 核准(备案)****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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