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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定分离法(适用于技术标明标) |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投标文件的组成顺序内容调整为: 一、资格审查资料1.投标函2.投标函附录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若有)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有)5.授权委托书(若有)6.联合体协议书(若有)7.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资质证书(若有)8.投标人“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若有)9.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明材料(若有)10.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日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承诺书(招标人不允许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提供)(若有)11.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若有)12.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13.对监理人员配备的要求响应资料(若有)14.投标诚信函1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若有) 二、技术标内容1.监理服务大纲2.其他资料 三、资信标内容1.投标人一般情况2.近年财务状况表(若有)3.评分业绩汇总表(若有,附相关业绩的证明材料,且需要准确详细列入)4.投标人及总监信用情况(若有)5.项目团队人员配备情况表(附所需证书、证件、承诺书及“**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企业入库人员名单录入系统截图等证明资料)6.项目团队主要人员到位率承诺书7.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四、商务标内容1.监理费报价表2.其它资料(若有) 其他未尽事宜按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执行,本次修改对各潜在投标人造成不便,敬请谅解。标书代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