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 | **省**市**市石竹街道龙唐村16号 | 1,640,080.00元 | 92.96 |
采购包1(2026年度民警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服务类(****)
| 1-1 |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2026年度民警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 2026年度民警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 ****2026年度监狱民警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履约,合同期为一年。我公司送货时间、次数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我公司按采购人要求及时送货。 | 年 | 按招标文件及采购人的要求及标准提供服务 | 1,640,080.00 |
| 采购人代表: | 翁艺炜 |
| 评审专家: | 杨颖 、 陈登亮 、 郑梅霞 、 庄礼瑜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预算金额(252.32万元)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标准如下:(0,50]万元:1%;(50,100]万元:0.9%;(100,500]万元:0.5%;招标代理服务费专户【开户行:****银行****公司**杨桥支行;开户名:****;账号:350********052505105】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2026年度民警食堂物资配送服务:1.7116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一)各投标人资格审查均通过,符合性审查:**缘达****公司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未对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2.市场采价标准”项下内容进行响应,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一、项目概况”★7条的规定,属于招标文件第四章6.2(6)①“情形3”规定的情形,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其余投标人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二)本项目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只作为获取按实结算的下浮率依据,不作为合同执行价格。本项目中标下浮率为35%,合同期内按实结算,合同金额为预算金额(即252.32万元)。
(三)关于本公告“四、主要标的信息”中“服务要求”的补充说明:实际配送服务数量和具体配送的时间以采购人供货计划通知为准,配送的物资质量、品牌、规格等以市场采价时样品品质为准等,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四)关于本公告“四、主要标的信息”中“服务标准”的补充说明:提供的物资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国食品卫生法》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且为有效期内安全卫生产品等,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名称:****
地址:**省**市**区螺洲镇敖山工业小区
联系方式:0591-****3916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西洪路518-81号恩特楼A402、403单元
联系方式:189****3501、177****7868、0591-****117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鹏辉
电话:189****3501、177****7868、0591-****1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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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