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一期工程已****发展中心以《关于****北斗应用系统建设等六个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冀公路通行费函〔2025〕615号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由河****执法监督局以冀交招核字[2026]E002号核准。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国补资金、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50%国补资金+50%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关键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规模:
(一)G95首都环线高速公路张涿段北斗应用系统建设项目
在北**等10处隧道部署北七斗卫星导航信号全覆盖系统,****中心建设北斗安全性增强服务平台和卫星导航监测终端,主要包含隧道北斗基站、隧道北斗天线、分中心监测平台、固定式卫星导航监测终端、分中心监测平台。
(二)G95首都环线高速公路张涿段隧道智能逃生及设备监测项目
主要包含横洞控制器、疏散诱导标志及风机和消防水泵设备监测系统、智能传感器、蓝牙网关、控制平台及供电传输附属设施。
(三)G1811**高速京台至沧榆段动态开放应急车道项目
在**高速公路沧榆互通至京台互通段共计37公里建设应急车道智慧管控系统,动态开放或关闭应急车道。主要包含信息诱导、****中心子系统及供配电与附属设施等。
(四)G95首都环线高速公路张涿段车路云协同应用系统建设项目
升级既有ETC门架天线,****服务区、停车区及隧道新增ETC天线,信息发布安全终端,****中心**ETC信息转发模块等。
****集团收费站入出口称重检测设施改造项目
在G1京哈高速**段等7条路段的47个收费站89条入口车道和25个收费站64条出口车道更新称重检测设施。
(六)G4京港澳高速石安段及G45大广高速恶劣气象通行安全预警项目
2.1.2交货地点:****所辖G1京哈高速、G2京沪高速、G3京台高速、G1811**高速、G4京港澳高速、G45大广高速和G95首都环****收费站。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本工程首批7类关键设备的供货、包装、运输、检验、环保、保管、培训、指导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支持、维修保养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并向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设备的安装尺寸、重量、安装所需的机柜容量及其它必要说明,配合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完成施工图设计、联合设计与评审及交竣工验收等。
2.2.1交货期:
(1)一标段道路可变信息标志计划开始交货日期为施工图批复(预计6月)后15天,60天内完成所有供货工作。
(2)二标段升、降压设备计划开始交货日期为施工图批复(预计6月)后15天,30天内完成所有供货工作。
(3)三标段隧道北斗应用设备计划开始交货日期为施工图批复(预计6月)后15天,30天内完成所有供货工作。
(4)四标段电机智能传感器及蓝牙网关计划开始交货日期为施工图批复(预计6月)后15天,30天内完成所有供货工作。
(5)五标段高清摄像机及存储设备计划开始交货日期为施工图批复(预计6月)后15天,30天内完成所有供货工作。
(6)六标段称重系统设备计划开始交货日期为施工图批复(预计6月)后15天,90天内完成所有供货工作。
(7)七标段横洞设备总控及相关路线诱导系统设备计划开始交货日期为施工图批复(预计6月)后15天,30天内完成所有供货工作。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7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详见附件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详见附件1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
3.1.2 业绩要求: 详见附件1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3.1.3 信誉要求: 详见附件1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3.1.4 财务要求: 详见附件1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3.1.5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n)中被列入失信****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每个投标人可对 7 个标段投标,允许中 7 个标段。
(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与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本条款仅适用于四标段)。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 9 时 00 分(**时间,下同)至 2026 年 5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登录 **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6 月 5 日 9 时 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电子标服务
5.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n)、“****运输厅网站”(http://jtt.****.cn/)“****交易中心网站”(http://publicservice.****.cn/PublicService/memberlogin/memberLogin)、“****网站”(https://www.****.cn/index.html)上发布。
7.其他公式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远程异地”评标。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在“**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在线提交,提交后电话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联系人:冯先生0311-****6398;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鲁鹏130****7130)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执法监督局
电话:0311-****6995、0311-****6997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 ****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一期工程关键设备采购 |
/ |
0 |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上庄大街与槐安西路交叉口西南200米
电话:0311-****6398,0311-****0946
联系人:冯先生、耿先生
招标代理:****
地址:**省**市**区新石北路368号
联系人(项目负责人):张科
电话:0311-****2979/130****7130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3:标段划分表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 标段号 |
资质要求 |
| 一标段 二标段 三标段 五标段 六标段 七标段 |
中华人民**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设备制造商。 |
| 四标段 |
制造商: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代理商: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招标项目所投设备的唯一授权书,且该制造商满足前述关于“制造商”的要求。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标段号 |
业绩要求 |
| 一标段 |
近3年内(2023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一项所投品牌的可变信息标志供货业绩。标书代写 |
| 二标段 |
近3年内(2023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一项所投品牌的升、降压设备供货业绩。 |
| 三标段 |
近3年内(2023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一项所投品牌的北斗基站设备供货业绩。 |
| 四标段 |
近3年内(2023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一项所投品牌的电机智能传感器供货业绩。 |
| 五标段 |
近3年内(2023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一项所投品牌的抓拍摄像机供货业绩。 |
| 六标段 |
近3年内(2023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一项所投品牌的称重系统设备供货业绩。 |
| 七标段 |
近3年内(2023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一项所投品牌的路线诱导装置设备供货业绩。 |
注:(1)四标段代理商和制造商的业绩不可互用。
(2)所有标段业绩不包含制造商和代理商签订的合同。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信誉要求 |
| 投标人在近1年内(2025年5月1日至今)不曾在高速公路机电设备供货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高速公路机电设备供货合同被解除。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 财务要求 |
| 为本项目所提供的营****事务所出具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中: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以年末数计算)以及为本****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低于一标段 240 万元、二标段 60 万元、三标段 2300 万元、四标段 740 万元、五标段250万元、六标段630万元、七标段 500 万元。 |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
| 1 |
评标办法 |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形式。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前3名投标人进入第二个信封评审。若综合得分相同,以技术暗标得分高的投标人优先,技术暗标得分也相同的,以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累计合同金额高的投标人优先。未通过第一信封评审或综合得分未进入前3名的投标人,其第二信封不予**。 评标委员会按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第一个信封技术得分较高的优先; (2)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累计合同金额高的投标人优先;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交货地点、交货期和质量标准;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满足投标人须知3.4.1规定。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的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未对本项目进行分包。 (8)同一投标人未对同一标段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与所投标段一致。 (1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3)投标文件中投标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满足招标文件(供货要求中带★的条款)的要求,并按照招标文件1.11.3款规定列举相关材料。 (14)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5)投标人不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4(1)、(3)项规定的情形。 (16)投标人不存在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4(2)项****委员会认定为其他异常投标情形。 第一个信封(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技术建议书(暗标)编制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0.3 款的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所投标段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分项报价表中合计金额与投标函大写金额一致。 (7)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与所投标段一致。 (8)投标人不存在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委员会认定为低于成本或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竞标的情形。 (9)投标人不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4(1)、(3)项规定的情形。 (10)投标人不存在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4(2)项****委员会认定为其他异常投标情形。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财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第一个信封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商务部分:30分 技术部分:70分 其他评分因素:0分 |
| 2.2.3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
| 3.2.4 |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3名进入第二信封评审 |
| 3.5.3 |
本款修改为: 投标人存在须知前附表3.2.5项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或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
|
| 3.6.1 |
信息查询 |
修改为: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以下信息进行查询: (1)投标人信用情况网页截图内容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未被列入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n)中未被列入失信****公司))的复核结果一致。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所附截图与复核结果不一致导致不能满足资格评审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应保证本款所附的全部截图的真实性。投标人应****政府网站公开的相关信息,并承担由于信息填报不完整或者不准确等原因导致投标可能被否决的后果。相关信息由投标人填报的,其真实性由投标人负责,经查证与事实不符的,视为投标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 |
| 3.6.3 |
投标人其他异常投标情形 |
(1)投标人不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4(1)、(3)项规定的情形。 (2)投标人不存在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4(2)****委员会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活动异常关联情形。 |
评分标准
| 条款号 |
评分 因素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2.2.1 (1) |
商务部分(30分) |
业绩 |
30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18分; |
| 一标段: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基础上,近3年内(2023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增加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00万元的所投品牌可变信息标志供货业绩的加6分,最多加12分 |
||||
| 二标段: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基础上,近3年内(2023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增加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60万元的所投品牌升、降压设备供货业绩的加6分,最多加12分。 |
||||
| 三标段: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基础上,近3年内(2023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增加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900万的所投品牌北斗基站设备供货业绩的加6分,最多加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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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标段: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基础上,近3年内(2023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增加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00万元的所投品牌电机智能传感器设备供货业绩的加6分,最多加12分。 |
||||
| 五标段: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基础上,近3年内(2023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增加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所投品牌抓拍摄像机机设备供货业绩的加6分,最多加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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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标段: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基础上,近3年内(2023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增加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900万元的所投品牌称重系统设备供货业绩的加6分,最多加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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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标段: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基础上,近3年内(2023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增加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所投品牌路线诱导装置设备供货业绩的加6分,最多加12分。 |
||||
| 2.2.1 (2) |
技术部分 (70分) |
投标设备整体评价 |
20分 |
1.设备整体性能优越、功能齐全、完善,自动化水平高,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6-20分; 2.设备整体性能较高、功能较齐全、较完善,自动化水平较高,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2-16分; 3.设备整体性能一般,功能一般,自动化水平一般,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2分。 |
| 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响应程度 |
20分 |
1.投标产品选型合理,主要组成部件的技术性能参数及功能参数指标高,实用性强、产品设计科学合理、质量可靠,得16-20分; 2.投标产品选型较合理,主要组成部件的技术性能参数及功能参数指标较高,实用性较强、产品设计较合理、质量较可靠,得12-16分; 3.投标产品选型一般,主要组成部件的技术性能参数及功能参数指标一般,实用性一般、产品设计一般、质量一般,得12分。 |
||
| 供货能力及进度保障(暗标) |
20分 |
1.投标人提供的供货方案切实可行、供货能力强、交货进度有保障、能够保质保量的完成供货,针对供货过程中的特殊情况有预案,得16-20分; 2.投标人提供的供货方案可行、供货能力较强、交货进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2-16分; 3.投标人提供的供货方案一般、供货能力一般、交货进度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2分。 |
||
| 技术服务及质保期服务 (暗标) |
10分 |
服务方案切实可行,针对性强,服务体系完善,得8-10分; 服务方案较切实可行,针对性较强,服务体系较完善,得6-8分; 服务方案基本可行,服务体系基本完善,得6分; |
||
| 2.2.1 (3) |
其他评分因素 |
无 |
||
注:
1、评委打分保留1位小数,各评分****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第2.2.1(2****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 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评审因素细分项缺项则该项得0分。
| 标段 |
主要内容 |
设备名称 |
数量 |
| 一标段 |
道路可变信息标志 |
告知组合屏 |
6套 |
| 门架式可变信息标志 |
20套 |
||
| 可变限速标志 |
42套 |
||
| 悬臂式可变信息标志 |
4套 |
||
| 可变限速限距屏 |
6套 |
||
| 门架式车道指示灯 |
42套 |
||
| 单柱式可变信息标志 |
6套 |
||
| 可变信息标志加密服务器 |
1套 |
||
| 二标段 |
升、降压设备 |
电源发生器 |
5套 |
| 隔离变换器 |
103套 |
||
| 三标段 |
隧道北斗应用设备 |
一体化管理单元 |
10套 |
| 隧道北斗基站 |
917台 |
||
| 隧道北斗天线 |
3668套 |
||
| 隧道北斗运行管理平台 |
1项 |
||
| 四标段 |
电机智能传感器及蓝牙网关 |
电机智能传感器 |
744套 |
| 蓝牙网关 |
344套 |
||
| 五标段 |
高清摄像机及存储设备 |
短距高清摄像机 |
9套 |
| 智能高清网络枪式固定摄像机 |
32套 |
||
| 智能高清网络枪式云台摄像机 |
3套 |
||
| 三镜头抓拍摄像机 |
143套 |
||
| IPSAN 磁盘存储阵列主机 |
2套 |
||
| 六标段 |
收费站称重系统设备 |
连续整车式动态称重系统(超宽) |
49套 |
| 连续整车式动态称重系统(普通) |
39套 |
||
| 双称台称重系统(超宽) |
25套 |
||
| 连续整车式动态称重系统(普通) |
26套 |
||
| 七标段 |
横洞设备总控及相关路线诱导系统设备 |
横洞设备总控制器 |
152套 |
| 智慧疏散指示标志 |
1520套 |
||
| 路线诱导装置: |
4785套 |
||
| 路线诱导装置(含能见度检测模块) |
505套 |
||
| 路线诱导装置控制器 |
13套 |
||
| 现场控制主机 |
12套 |